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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爾點了點頭,什麼都沒有說。
當費斯拖著疲累回到營地的時候,長官通知他不用回到那間又臭又小的十人營房去了。他給費斯換了一間營房,雖然和原來的營房沒什麼區別,從外表上看甚至要比原來的營房要更加殘破了,但費斯知道這是一件好事,因為太過華美顯眼的營房在戰場之上是最顯眼的靶子,就好像是一個大房子在大叫“打我吧打我吧,我裡面住著大人物”一樣愚蠢。而且最為重要的是這一間營房之中有兩張床,還有什麼可抱怨的呢?
“這是怎麼回事?”費斯問道:“怎麼會這樣?”
“怎麼?不喜歡?”長官有些驚奇的問道:“這是雙人營房,而且還有一張屬於你的床,我的勇士?你還想要什麼?一座豪華的宮殿嗎?”
“不,我不是這個意思,長官,”費斯走到了床邊坐下,他剛剛從戰場之上下來,接近一個小時的搏命戰鬥已經耗盡了他的力量,就連站立對於他來說都是一種負擔了。費斯說道:“我的意思是,為什麼要給我換營房,我以前也在‘勇士營’呆過,似乎沒有這種規定?”
“啊,這是新規定,勇士營之中經歷過十次戰鬥之後仍然活著的生物就能得到這種待遇,一間兩人營帳,而不是擁擠的十人營帳,以及一張屬於你的床。”長官聳了聳肩膀說道:“感謝巴爾大人吧,他腦中冒出的新想法讓像你這樣士兵也有了一個舒適的休息的地方。”
費斯這才明白自己已經活過了十次戰鬥了,從下格蘭珀裡出來已經有一個月了,在經歷過的大大小小的十餘次戰鬥之中的絕大部分費斯都是衝在最前線的。
費斯楞了楞說道:“多謝了。”
“客氣什麼,別死了。”長官拍了拍費斯的肩膀便走了,對於掌管這個勇士營的百夫長來說,他還有著許多事情要做。
下層位面的戰爭原始,血腥,而且殘酷。特別是屬於“勇士營”的戰鬥更是如此,幾乎大部分加入勇士營的新兵都會在第一次衝鋒之中死去,他們不懂得如何伏下身子躲避敵人射來的如雨的箭支,他們也不懂得如何保持陣型與隊伍,他們不是太過於膽怯就是太過於興奮,膽怯的會被長官當場殺死,而太過於興奮的則會不顧一切的向前衝,被鮮血衝昏頭腦的笨蛋們想要毀滅所有在面前的敵人,往往這些傢伙是第一個被殺死的。
在真正的大規模戰場之上個人的力量極為渺小,費斯親眼見到強大的法師甚至連咒語都無法詠唸完成就會被飛來的箭雨給射成刺蝟;還有穿著厚重鎧甲的戰士可以如同野豬一般在人群之中橫衝直撞,不懼刀劍,但在下一刻他就被敵人拋來的巨石給壓成肉餅;一名有著靈巧身手的盜賊能夠輕鬆用牙齒咬住敵人射來的利箭,但又一次他甚至來不及閃避就會被上十把刀斧砍成肉泥。總之在費斯看來,戰場之上個人能力確實起到一些作用,但這個作用絕對不會太大。在“勇士營”這種地方你需要的不僅僅是好的身手,更需要一些好運氣,以及一個可以託付後背的傢伙。
而就在剛剛一次戰鬥之中費斯所屬的十人小隊只有他一個人活了下來,包括隊長也死在了戰場之上。現如今他只能在這裡等著新的戰友到來,或者是被分配到別的小隊中去。
現在的費斯是一名黑騎士,早些時候還在人間的他曾經是一名光榮的騎士。在一次與“商業聯盟”的戰鬥之中他做出一項極其愚蠢的決定,那個決定導致了整個大軍的慘敗,那次慘敗也是費斯生活的轉折點。那個時候的費斯不但是一名將軍,同時他還是一名光榮,誠實,正直,以及擁有諸多美德的騎士典範,費斯當時四十多歲,但看上去年輕英俊,頭髮總是梳理的一絲不苟,這個中年人不但是軍人的偶像,同時也是全國少女的偶像。
“商業聯盟”的商人們得知了自己的敵人是費斯之後舉白了一個盛大的狂歡,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