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我不想告訴你們(第1/2 頁)
孟凝五歲那年,她的雙親因車禍逝世,一直撫養她長大的奶奶也在不久後過世。
年幼的弟弟將由爺爺撫養長大,她卻面臨被送進孤兒院的下場。
恰逢進城打拼的大姨孟雨華回鄉參加葬禮,孟雨華見她可憐,便把她帶去城裡撫養了。
她原來的名字很隨便——趙大妞,意思是趙家最大的女兒。
“孟凝”這個名字是孟雨華把她接過去以後幫她改的,自那以後,她就成了孟雨華的女兒。
孟雨華早早輟學、學歷不高,在城裡只能找些技術含量不高的工作做,她進城的時候,祝家正在招聘住家保姆,她抱著試一試的想法去應聘,沒想到真應聘上了,這一干就是十五年。
她應聘保姆那年,祝家和隔壁嚴家正好都多了一個小公子,他們跟孟凝同年出生。
五年後,她把孟凝帶去城裡,多了一個小孩,她不好意思再在祝家住下去,打算去外面租間房子,沒想到祝女士當即給她換了個更大的房間,讓她直接把孟凝帶到祝家來住。
孟凝就是從那時起與祝且和嚴臨風相識的。
她跟他們不是一個世界的人。
她沒上幼兒園,小學讀的是祝家附近的公立小學,而祝且和嚴臨風從幼兒園開始就讀貴族學校。
放學以後,她要麼自己看書寫字,要麼幫孟雨華一起做家務,而祝且和嚴臨風有上不完的興趣班、比不完的比賽、參加不完的社會活動。
她跟他們本該是兩個世界的人。
但從某一日開始,他們卻自說自話般地把孟凝劃入“他們的人”的範疇之中,無論去哪裡,他們都想帶上她一起。
孟凝不愛出門,可人在屋簷下,她不得不被他們拉著到處跑,時不時幫他們跑腿送東西,相處時間長了,仨人在外人眼中便成了形影不離的“朋友”。
她讀初一那年,孟雨華被查出來罹患白血病,祝且和嚴臨風大手一揮,二話不說地拿出一百萬幫她治病。
他們告訴孟凝,這筆錢她們不用還,因為她是他們的“朋友”。
事實上,對於與他們之間的關係,孟凝有過疑惑——
他們時常會以一副理所應當的姿態讓她在雨天送傘、在球場邊給他們遞水、在節假日做菜給他們吃……
這樣的相處模式,真的算是朋友麼?
她很少與人交際,在這個問題上,她也很難給自己一個確定的答案。
既然當時他們都說她是他們的朋友,那她便也認下了。
朋友,對,他們是她的朋友。
自他們那樣告訴她之後,她一直是這樣想的。
可現實卻給了她重重一擊——
在與他們同階層的朋友面前,他們終於說出了真心話。
原來在他們眼裡,她就是個甩都甩不掉的煩人跟班。
真可笑。
那又一直跟她玩什麼朋友遊戲啊?
是想等她徹底深陷進去,再一腳踢開她,觀賞一下她的小丑反應麼?
特意跑過來挽留追問她,或許只是因為他們接受不了自己是被先甩掉的那一方,搞不好他們就打算在她說出理由的那一刻,盡情嘲笑她,把她的尊嚴踩在地上碾。
啊,所以到頭來,她在他們眼中還就只是“保姆的女兒”,一個可以供他們取樂的下層人麼?
她和含著金鑰匙出生的他們不同,實在無法理解踐踏下層人的尊嚴到底有什麼趣味可言。
她不想和他們繼續玩下去了。
如果這就是他們之前主動跟她交好的理由,那她絕不會讓他們稱心如意。
思及此,孟凝雙眸平靜地望向眼前的祝且和嚴臨風,乾脆利落地給出回答:
“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