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章 分贓(第1/2 頁)
“啪啪啪。”
“不錯。”
“不錯啊。”
譚志成走後,吳佩佩鼓起了掌。
笑眯眯的看向了水姐,問道:“水姐也是剛做借貸的買賣不久?”
“嗯!”
水姐笑眯眯的點了點頭。
“項鍊也是剛買的?”
“正好值八千?”
吳佩佩繼續問道。
“不。”
“七千五買的,但現在,值八千!”
水姐坦然回應。
“呵呵。”
吳佩佩輕笑一聲,隨即沖水姐豎了豎大拇指,道:“有一套啊有一套!”
隨即,吳佩佩將自己的籌碼推給了荷官,道:“算賬,不玩了!”
說罷後,吳佩佩起身就走。
毫無疑問。
雖然是我贏了錢,但此刻的水姐在他們的眼中,已經成為了我的同謀。
原因是,藍寶石項鍊,過於刻意,過於巧合。
其實,這個想法,不僅僅是我和水姐拿不出錢的無奈之舉。
看似是漏洞,卻也是我有意為之。
作為一個老千,想贏人家的錢,就一定會得罪人!
雖然不可避免,但最起碼,我可以帶著別人一起得罪。
最起碼,這在外人看來,其實更像是水姐布的局,而不是我。
我利用了水姐。
不僅僅讓她替我分擔了一些仇恨,以及懷疑。
更會讓她重新捲入舊圈子的紛爭之中。
這,也是我想要的效果。
“水姐。”
“合作愉快啊!”
地下車庫,水姐的車上。
我伸出手跟水姐握了握。
這一戰,我們收穫頗豐。
我贏光了譚志成的六千萬籌碼。
非但如此,水姐還拿下了譚志成八千萬的高利貸。
但來之前,我跟水姐講過,籌碼不論我贏了多少,都與她無關。
因為這買賣是高深的。
所以,中途我會盡可能的讓水姐多贏籌碼,贏多少都算她的,而後,譚志成的高利貸,我跟她平分!
在我輸錢的過程中,我幫過水姐一次。
還特意輸給她一把。
她一共贏得一千多萬,不到兩千的籌碼。
再加上這高利貸的一半。
足足有六千萬之多!
這自然是讓她眉開眼笑。
而接下來,自然就是分贓。
“愉快,當然愉快!”
水姐滿意的笑著,隨後從包裡掏出了一份債權轉讓合同。
在澳門大部分的高利貸,都是可以轉讓債權不需要經過借款人同意的。
因為,他們在簽署借款合同的時候,就已經簽署了附帶的條件。
但所有的債權轉讓,必須轉讓合同原件。
要債的過程也必須要有原件。
簡單的來說,這種高利貸,都是隻認合同不認人。
所以,這所有的合同的債權,都必須整體轉讓,因為原件無法進行有效分割。
“簽了吧。”
水姐拿出了兩份合約。
分別是轉讓譚志成債權的合約。
以及,我的欠款合約。
也就是說,我將會是譚志成八千萬借款的債主。
而水姐理應占有的那一份,算是我欠她的。
但我跟她籤的借款合同,是三年按期還款無利息的,每個月為一期,每期一百萬,剩餘的最後一期一次性結清。
只不過,我需要把之前從老八那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