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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稀世珍寶”的“偉大工作”。
盜墓人所做的事,就是偷進古墓去,將古墓中的東西偷出來。幹這種“傳奇”職業的人,雖然不會像小說裡寫的那樣神乎其技,猶如神靈護體般的強運,但都必然有過人之處。所以軍蟻這個業內的佼佼者,更是個絕頂的人才。
他不僅有豐富的歷史知識,對個年代墓葬的建築風格瞭如指掌。更難得的,是他對各種古代盜墓器材的使用知識,這一項是他許多同行所不具備的。
他管那些專門放炸藥盜墓的同行叫“強盜”,他認為盜墓是一項極其優雅的工作,所以他自然不會找那些粗魯同伴幫忙,這也使他成為國內少數喜歡單獨盜墓的高手之一。
而今天晚上,軍蟻卻不是一個人來的。一個臉色蒼白的消瘦少年從低窪處的草叢裡鑽了出來,吃驚的望著前者。
軍蟻認為盜墓是極其優雅的事情,甚至把盜墓技術上升到藝術的範疇,但他卻不想讓自己的後代幹這一行。
原因很簡單,太危險了。
前半生所盜來的寶物,足以使軍蟻的晚年生活相當優裕,可以在海邊的大別墅中,找上十幾個僕人伺候到他死那天。甚至連他的兒子,孫子都會衣食無憂。
可是,他覺得自己這手絕活,必須找一個人傳授衣缽才行。面前這個少年,就是他選中的關門弟子。
“有毅力,夠聰明,知道進退而且不貪財。”眼前這個少年是軍蟻三年來找到的最滿意的徒弟,至於之前的幾個徒弟,都已經死在不知名的墳墓裡,有倆個還是軍蟻親自下的手。
“夠狠!”除了上面四個條件之外,軍蟻認為盜墓者也必須有的第五個條件。
最成功的盜墓者,當然不是盜掘清東陵的孫殿英,那種強盜般的行為,在軍蟻心裡根本算不上盜墓。
軍蟻認為,最成功的盜墓者,就這自己這種不為人知,隱藏在迷霧之後的高手。
但世界上沒有不透風的牆,常在河邊走,鞋肯定有溼的那天。軍蟻盜墓的時候也被人發現過。他補救的方法很簡單,打昏以後往墓室裡面一塞,然後黃土一澆就一了百了。
敢以盜墓為職業的人,殺個把人,根本不算什麼事。至少軍蟻是這樣認為的。
今天晚上也算王會晦氣到了極點,軍蟻打昏他的原因很簡單,一是因為他認為王會看到他們盜墓,二是為了讓徒弟殺個人練練手。
他這徒弟什麼都好,就是太過心慈手軟。不過他不在意,狠心腸是練出來的,想當年他也心慈手軟過。殺慣了之後,心裡就沒了感覺,跟殺雞宰牛差不了多少。
“喏,知道該做什麼吧?”軍蟻對少年怒了努嘴,意思再明顯不過,“剛才你試探用的那個盜洞還沒填呢,去吧。”
說完,他揹著手走到一邊,用陰鶩的眼神盯著自己的徒弟。
這嶺上以前也有幾個大墓,不過早都被人倒空了,但是帶徒弟練習卻是十分合適。所以他指揮著徒弟打了好幾個盜洞,不為錢財,只是為了練手。
臉色蒼白的少年沒奈何,只好用力抓著王會的雙腳,拖到一個隱蔽的盜洞前,將他頭衝下貫了下去。然後拿起鐵鍁,飛快的剷起土來。
軍蟻微微皺了皺眉,如果是他,肯定會朝頭上再補一下,再拿一個石頭堵住洞口,最後再灌土。不過見王會是頭衝下被扔進洞裡的,他就沒有吭聲。這種情況下就算不堵石頭,被打暈的人能生還的機率也近乎等於零。
“感覺怎麼樣?”軍蟻看著額頭直冒汗的少年,笑著說,“天快亮了,記住咱們幹這行講究絕不走空,就算是空穴,也要撿點破瓦片上來。咱們這就下去吧。”
活埋王會的盜洞只是試探用,挖的並不是很深,而旁邊不遠處一個更加隱蔽的地方還有一個真正盜洞,直通墓穴深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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