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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的手卻叫這山羊鬍老頭摸出了蹊蹺。
好嫩的手,手心裡一個繭子都沒有,這定然是一隻貴人的手。
帶上水晶玻璃眼睛,眯著眼往外一瞧,外面站的是一個灰撲撲髒兮兮的小叫花子。
假的!而且女扮男裝!
因為這麼嫩,這麼小的手,不可能是男的。
可憐末璃把自己埋汰的都快臭了,卻不料這一摸就讓人摸出了底細,白辛苦白遭罪。
看過末璃一眼,老朝奉又定睛瞧手心裡的金釦子。這一瞧,眯著的綠豆眼瞬間就瞪圓了,成了黑豆眼。
這當鋪的主人乃是當地一霸,鋪子開了才三年多,四年不到,乃是一處新鋪子。可管著鋪子的老朝奉是從京城裡請來的高人,在京城頂尖的當鋪裡當了三十多年的二朝奉。這二朝奉在老東家那裡一直跟大朝奉別苗頭,別了十多年還是別不過,一氣之下索性換了東家。寧為雞頭,不當鳳尾。
京城裡大當鋪的二朝奉,那也是看過不知多少好東西。
此刻手心裡這小小的金釦子,那一看就不是凡物!
在現代翡翠玉器比黃金值錢,但在生產力低下的古代,因為金屬礦石開採冶煉技術不發達,黃金那可是非常貴重的存在。
尤其是純度高的赤金,那是非常罕見的。別看黃金在自然界的存在形態,如金沙,狗頭金之類,本身純度就高達百分之六十以上,可真正想要到達現代要求的千足金,以當時的生產力條件,根本是不可能的。
即便是赤金,純度也只能達到百分之八十左右。
再加上開採難,存量少,所以全國官窯開採冶煉的黃金基本全部進貢給皇家御用。
而到了宮裡,也沒有想打金碗就打金碗,想打金釵就打金釵,想弄塊金磚就弄塊金磚的。金子太貴重,大部分都是拿水銀化成金泥,用來鎏。所以宮裡好多金光燦爛的用具,其實都不是純金,而是銀鎏金,或者銅鎏金。
因為水銀有毒,所以餐具到都是貨真價實的純金。可做一套就夠,沒有做幾套的道理,太浪費。
然而手心裡這金釦子,卻是貨真價實的赤金。這一份手筆,即便不是皇家,也得是王侯。不僅僅因為金子貴重,赤金難求,更因為能用金子是身份的象徵。
這釦子小巧,精美,湊到鼻尖聞一聞,還能聞到一股香氣。
這香氣也不同尋常,不是坊間那低劣的茉莉香桂花油刨花水。聞著倒像是大食國的薔薇露!
這薔薇露可也是皇家御用之物,京城裡的貴婦人們為了顯擺自己的奢華,就學著宮裡競相購買薔薇露。可大食國遠在萬里之外,靠著駱駝馬隊穿越沙漠,再人力貼身帶著背進來。一瓶巴掌大的薔薇露能抵得上等重的黃金。非顯貴之家不能得也!
外面這細皮嫩肉的小叫花子,竟然拿著這樣的東西來典當,簡直叫人浮想聯翩。
這別不是哪家顯貴王侯府裡逃出來的小丫頭吧?
老朝奉心裡起了懷疑,不免又側頭看了末璃一眼。
末璃一直低著頭,視線落在頭頂上,叫她心驚膽戰,幾乎想要奪門而逃,溜之大吉。
但就在她要放棄的時候,高高的櫃檯裡,那個邪惡老山羊似得朝奉輕飄飄的慢條斯理的甩出一句。
“銅鎏金釦子一個,銀二兩!小叫花子,當不當?”
黑,真黑!狠,夠狠!好好的赤金釦子硬給說成了銅的,簡直是睜眼說瞎話,空手套白狼!然而末璃咬了咬牙,也只能認了。
強龍不壓地頭蛇的道理,她懂得。何況,人家是真地頭蛇,她卻連強龍都不是,頂多一條毛毛蟲!
也不敢抬頭,只是低著頭點了點,就算是答應了。
不一會,就從櫃檯裡又扔出輕飄飄一張紙,和一支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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