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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夕楠只有三歲,對一個三歲的孩子她能說些什麼?說他是故意的?說她在滾下樓梯的時候聽到他罵她狐狸精?
劉燕對孩子說過什麼她不想知道,她也不需要任何人的道歉,除非他們能把她的孩子還給她。
回到沈家坐小月子,沈華珠心情一直沒有平復,人越來越消瘦,臉色也越來越差,黨光輝事無鉅細地在她身邊伺候著。孩子沒了,最難過傷心的永遠都是孩子的父母,可黨光輝只能咬牙忍住,他還要照顧妻子。
在黨光輝的照料下沈華珠一天天好了起來,面色也漸漸有了紅暈。
可生活總是不斷出現意外。
李明磊突然遭遇車禍身亡,劉燕在處理完他的身後事後將兒子李夕楠送到了沈家,之後帶著李明磊的所有財產消失了。
沈華珠不懂這個孩子為什麼要送到沈家,即使他的爸爸死了,他媽媽跑了,他的爺爺奶奶不是還健在?為什麼一定要送到沈家,一定要送到她面前?
幼年喪父失母,沈華珠很同情這個孩子,但也只能這麼多了。就算他只有三歲,但對她來說,他卻是個三歲的劊子手,殺死了她的孩子,她不想再追究,但也無法大度地去原諒。
她不知道大嫂說了什麼竟讓父親母親都同意將這個小孩留在沈家,甚至過戶到大哥名下,以後就當親兒子養。
沈華珠實在做不到和這孩子共處一室,也不能接受他成為沈家的一份子。可母親卻告訴她,李夕楠本就是她大哥沈華山的親身兒子,當初大哥正處於晉升的關鍵時刻,而計劃生育正緊鑼密鼓地在全國展開,他不想被對手以此為把柄,大嫂又捨不得把孩子打掉,便想出了回老家生子,放到弟弟李明磊名下養著。
沈華珠覺得這一切聽起來都很荒謬,自私的大哥,不負責任的大嫂,他們還真是一對好夫妻,現在丟出去的兒子又神不知鬼不覺回來了,還能落個好名聲,他們倒是打了一手好算盤。
也許這一年註定不平靜,黨光輝的服裝店和後面的一間倉庫著火了,剛從廣州拉回來的一批貨被燒了個精光,所有的東西都成了灰燼。
而此時母親卻在父親的授意下直接替她辦了離婚,權力的好處就在這個時候體現出來了,不用當事人雙方出面就輕鬆解除了婚姻關係。是的,她被離婚了。母親還“寬慰”她說沒有孩子就沒牽掛,乘早離婚省得被拖累。
沈華珠這次是徹底被傷到了,她知道父親一直覺得自己嫁了個孤兒又是個個體戶,讓他很丟臉。可面子究竟有多值錢?兒女的幸福不應該是最重要的嗎?她一次次容忍他們對她丈夫的羞辱和冷漠,她以為總有一天他們看到自己女兒過得幸福便會試著接受,是她奢求了。
他們的孫子害死了她的孩子,他們還要拆散她和她的丈夫,他們哪來的自信自己流過產的女兒離了婚就能找到一個門當戶對婆家?難道離過婚的女兒二嫁就不會讓他們覺得丟臉了嗎?
沈華珠很累,她不想再努力了。她不會離開黨光輝,他在這個世界上只有她一個人,她怎麼忍心將他拋下。這一次她要為他做點什麼,或許和他一起離開這裡才是最好的選擇。從此,他們相依為命。
服裝店的火災是電路老化引起的,只能自認倒黴,付清了貨款,清算了一下,除了之前存著的十萬沒動,賬上還餘三千多。帶著這些家當,黨光輝和沈華珠踏上了南下的火車,從貴州繞道進川。
之後再沒沈華珠,只有黨靜秋。
☆、第六十章 討好失敗
黨旗心靈深處完全被震撼了,她一直知道她父母感情特別好,卻不知原來他們能夠走到一起竟是那麼不易。
或許愛情真的只有歷經磨難之後才會變得深刻,這個年代的速食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