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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探望一個住院的朋友,應該不會太為難吧?”沈至剛道。
“放學後,我會去看她。”夢唯允諾。
“我們一起去?”
“不,我自己去就行了。”開玩笑,要讓人看到她和沈至剛一起離開學校,她還要不要有安靜日子過啊?“還有,以後請你沒事不要到教室找我,就算路上不小心碰到了,也請你裝做不認識,謝謝,感激不盡。”
沈至剛苦著臉,莫怪人家要說女孩子的心眼小,愛記恨,他只不過是無心之過嘛!有必要氣到老死不相往來的地步嗎?
“我已經道過歉了,你還不肯原諒我?我真的不是故意……”
“停!”夢唯阻止他繼續說下去,“不准你再提那天的事。”
“可是……”
“沒事的話我要回教室去了。”說走就走,跟個粗神經兼冒失鬼的傢伙在一起,得內傷是遲早的事。
“你一直都不肯原諒我啊?”
夢唯懶得再看他一眼,連揮揮手都懶,直接走人。
這樣沒神經的人也能當上校園王子第二把交椅,立中女生的眼光也未免太差了吧?
“羅夢唯,剛才那個是籃球隊的沈至剛吧?”班上幾個女生見她回教室,立刻靠過來問,“你和他很熟嗎?”
“不熟,我們只在籃球社見過一面而已。”夢唯趕緊撇清。
“真的嗎?你們不是親戚啊?我覺得你和他長得蠻像的耶!”女同學甲說。
夢唯僵了一下,正想裝傻,已經有人挺身抗議了。
“才怪!我覺得一點都不像。”另一位女同學乙用著酸溜溜的語氣說。夢唯敢肯定她一定是至剛迷,對那些迷哥迷姐來說,偶像是獨一無二的,不可能有人可以取代。就像“超級星期天”那些長得像帥哥美女的來賓,即使他們長得和本尊十分相像,觀眾分數也不會好看到哪裡去的道理相同。
“是啊!我也覺得一點都不像。”夢唯趕緊附和。
“可是,我真的覺得很像,本來我以為你們有親戚關係……啊!我知道了,這就叫夫妻臉。”女同學甲興奮地說,引來至剛迷的強烈抗議。
“我看羅夢唯和陳郢傑才像情人呢!”女同學乙生氣地說,兩方人馬當場怒目相向,對峙起來。
天啊!夢唯心中叫慘,勉強擠出一抹苦笑,“拜託!你們別害我了,我和他們兩個一點也不像,一點也不熟,只不過是因為我是籃球社的社員,所以和他們認識而已。”
“原來你是籃球社的啊?真好,天天都可以看到至剛。”至剛迷中一位女同學發出羨慕聲。
“還有陳郢傑,天啊!羅夢唯,我羨慕死你了!”陳郢傑迷中也有人開口。
羨慕“死”?不用這麼誇張吧?
“呃,我已經申請退社,你以後可以不用羨慕我了。”羨慕和嫉妒往往只有一線之隔,嫉妒的女人是很可怕的。
“退社?”不敢置信的驚呼聲同時發出,對峙的氣氛總算暫時消除了。
“是啊!”成功地轉移注意力,夢唯不禁鬆了口氣,輕快地回答。
“天啊!羅夢唯,你怎麼這麼不知惜福!你知不知道要申請進去籃球社有多難?你居然輕言退社?”顯然是帶頭者的女同學乙語帶責備地說。
“進籃球社很難嗎?”她怎麼一點都不覺得?
“很難?不到百分之三的錄取率,你說難不難?”
“百分之三?”是公務員招考的錄取率嗎?
“因為場地的限制,所以籃球社只招收三十名女社員。你知不知道我們學校有多少女生?八百多個耶!單拿我們一年級女生來說,申請加入籃球社的就有兩百多個人,結果只選中了五人,你說你幸不幸運?別人求之不得的事,你居然申請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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