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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跟張建中碰了一下杯,一仰頭,把杯裡的酒都喝了。
“我真真正正跟你喝,以前,我很少喝酒,就算喝也想辦法少喝。今天,你喝多少,我也喝多少。”她把自己的杯倒滿了,等張建中把杯裡的酒也喝了,便又往他杯裡倒。
“說話嘛,最好就是喝到一種狀態,然後,什麼話都不會藏著掖著。”她從碟子裡夾起一個田螺,放進嘴裡輕輕一吸,吸出肉,把螺殼放在桌子上,便見她嘴嚼著。
“小時候,我很喜歡吃田螺,以前,珠江的河堤邊有很多這種賣田螺的攤檔,五分錢一小碗,買一碗,就坐在小板凳上吸。現在,很少有那種小攤檔了。前兩年,我還會在那種小攤檔吃田螺。那時候,是跟我前男朋友一起。他很看不高興我坐在河邊吃田螺,甚至覺得田螺髒,從不敢吃。”
張建中也夾了一個放嘴裡吸。他也吃,但說不上喜歡,省城吃田螺的形式和紅旗縣那邊的吃法幾乎相同,不同的只是炒田螺下的佐料不一樣,他還是覺得紅旗縣那邊炒得更合口味,省城炒的偏淡一點。
(這個月最後一天了,有花的請砸花!)
260 我裝不來
汪燕說,她出來做生意有很多原因,最重要的一條還是因為前男友。前男友的家人並不喜歡她,雖然,他們也算門當戶對,但前男友的家人還嫌她不夠大家閨秀。前男友曾想改變她,開始,她也努力過,後來才知道怎麼也不可能滿足他們,畢竟,她這二十多年,有相當長的一段時間是隨老爸走南轉北,說得難聽點,更多是呆在部隊駐紮的山溝溝,轉到省城來才是這幾年的事。
“他們說我缺少一種大都市生大都市長的氣質。”汪燕很有些忿忿不平地說,“我就是缺了怎麼樣?我就是不可能有那種氣質怎麼樣?叫我裝,我裝不來。”
張建中像是喝多了,搖著頭,真不明白大都市的氣質是什麼?汪燕還沒有那種大都市的氣質嗎?在他心目中,或者說,在他認識的女孩子中,他一直都認為,她是最最大家閨秀的。是自己欣賞能力差,要求太低,還是她前男友家裡人太吹毛求疵?
“或許,是一種藉口吧?”
“誰知道?”
“所以,你們就吹了。”
“早吹早好。早吹,我也不用那麼拼死拼活。”
汪燕說,他要我證明給他家裡人看,證明我是那種大家閨秀的女孩子。我當然不服那個氣,當然要證明,見大家都出來做生意,我也就出來了。你猜他們說我什麼?說我就是不夠大家閨秀,才追趕那個時髦。
“我這是追趕時髦嗎?去服裝街擺攤,去開大排檔,或者夾著公文包做皮包生意,那才叫趕時髦,我這是辦公司,實打實的真金白銀做生意!有多少人能趕這個時髦?什麼叫時髦?大多數人都搶著去幹的事才叫趕時髦,少數人才玩得起的東西,也叫趕時髦嗎?”
她說,反正我幹什麼他們看著都不順眼,都覺得不滿意。我可真搞不懂,在他們心目中的大家閨秀是什麼?我現在怎麼樣?有公司有員工,一筆生意三幾百萬,這不叫大家閨秀嗎?
張建中曾是文藝青年,多少懂得大家閨秀的意思,像汪燕目前這種狀況怎麼也不會歸入那一類,說她是傑出年青,巾幗英雄倒還沾邊兒。
或許,她與前男友家人之間存在的就是這種本質上的區別吧?
——後來,他也怕了,提出要跟我分手。
——他怕我在銀行貸款,怕我每個月要支付太多利息!還說我整天跑這跑那,拋頭露面談生意與男人打交道。
——我警告他,不是他要跟我分手,是我要跟他分手,是我甩他,一腳把他蹬了。這樣的男人,我才不稀罕呢!
汪燕說:“我一個人多好,我想要幹什麼就幹什麼,我想跟誰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