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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程。去思考一些本源的問題,妄圖去發現世界上普遍的真理。去突破喧囂世間語言和爭辯的界限,觸碰本質的規律。但又把這當成內心的一種孩子游戲一般。好玩輕鬆,不負責任,不知道疲倦。因為沒有任何人看見。
朋友說我寫的東西很接近老莊。
我說:或許我本人天生氣質裡有一些道家的因子,但我對後天去研習老莊沒有太大興趣。且不談因為浮躁功利而產生的那些偽道學,即使真心誠意,我也不大認可這種行為和思維方式。如果老莊是需要認真學習修煉而達到的一個境界,那不是也是一個籠子嗎?或許老莊本人也不會認可這種不自由的思維方式。
你自己不會去感受天地萬物嗎?就好像一件已經做好的完美的衣服,你因為認可或欣賞而買來穿上它。你所得到的也只是這件衣服。而我更喜歡用自己的方式去裁剪縫製一件簡陋的衣服穿上,即使破破爛爛,被你嘲笑根本沒法同你的衣服相比。但那至少是自己做的,至少是我認可的,或許從另一個方式去表達了你買的那件衣服的精神意趣,這是我的樂趣。
“要想獲得獨特性;就應該從一個人的內心和體驗出發;而不應該從既有的概念和體系出發。”這思考路途,因此比常規的思考之路更艱難。後者是旅行,前者是探險。
想起一個導演對它自己電影的比喻來說自己的作品:這是一些殘疾的孩子,瘸腿或許哮喘病,但卻是一個我真心真意疼愛的孩子。同時。我也不大看得起別人家那些有著漂亮臉蛋光鮮衣著的孩子。
漸漸看著周圍的事物似乎模糊起來,彷彿只能行走在內心的思索街道上。隱約預感和懼怕那終點站是一片暗黑的沼澤,淪陷的時刻天旋地轉,目光可以直視猛烈的太陽而不懼怕。因為是告別。
“你可以試著以最少的幻象來生活,也可以接受一切既存的事物,包括幻象和真實;當然你也可以極端地活在一個幾乎全是幻象的世界裡。”年輕時讀到卡夫卡這樣說。
“永遠沉浸在自己世界裡的孩子,在我眼裡最美。”年輕時候在日記裡寫這樣的句子。還特喜歡一個叫哀傷布娃娃的外國樂隊的歌詞:
I don’t want the word to see me;
Because I don’t think they’d understand。
When everything made to be broken;
I just want you to know who I am!
活在自己的世界裡,單純的活在自己的世界裡,不被世界紛擾,是那時的理想。此刻經歷了,才知道真實。
史塔西斯里的畫裡,那些拒絕成人世界的孩子,全長了一雙玻璃珠的驚恐眼睛。
想起一篇80年代的一篇有些在路上風格的先鋒小說的結尾,是那個垮掉派的主人公寫給他女朋友的,讓人酸酸的:
老Q,我還會給你寫一篇故事。若干年後當你被分配到某個團里拉琴,去為香港什麼地方來的未流歌星們伴奏,下班後順便買五毛錢肉餡和幾個胡蘿蔔回家的時候,而我還會和現在一樣,心情總是莫名其妙地愉愉快快、恍恍惚惚,過馬路時不會看看是否走在人行橫道上……
寫作是建立一種隱秘的個人的宗教。表達即偏見。
(考慮版權原因,本書計劃的作品沒有收錄完全。希望能出實體的書。送給王婆婆。哈哈)
(謝謝您的閱讀)
飯卡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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