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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素蘭曾不堪忍受向蔣雲貴提出離婚,但是不僅被蔣嚴詞拒絕,還遭到他提刀威脅。蔣雲貴經常把『要離婚就一起去死』、『離婚就殺你全家』這種話掛在嘴邊,李素蘭比較害怕,後來就沒再提了。
她說自己也報過警,但是效果不大,當地派出所還是以教育為主。事後蔣雲貴打得更起勁兒,李素蘭就再也不敢報警了。
案發當天,差不多是凌晨四點左右,李素蘭趁蔣雲貴酒醉熟睡的時候,拿了一把家裡幹活用的錘子,朝蔣雲貴的身體和腦袋猛砸數錘,導致蔣雲貴脾破裂大出血合併嚴重顱腦損傷,當場死亡。
等到天一亮,李素蘭就報警自首了。
目前檢方沒有給出明確的量刑建議,只是在起訴書中提到因為存在自首情節,可以從寬。那根據以往的經驗,最後的結果大概會在有期徒刑二十年,甚至二十五年,但不會到死刑。」
幻燈片放到最後一頁,姜鬱介紹完畢基本案情,看向兩人,問:「有什麼想法,都說說吧。」
張筱先道:「如果是在蔣雲貴睡著的時候動手,構成正當防衛就不太可能了,甚至連防衛過當都比較困難,畢竟蔣雲貴的不法侵害行為沒在進行當中。」
她忖了片刻,又問:「那如果是義憤殺人呢?有沒有可能?我記得對於因為被害人存在嚴重過錯,導致嫌疑人義憤殺人的,可以把刑期爭取到十年以下?」
姜鬱點點頭,道:「確實。不過現在案卷當中缺少這方面的證據,包括蔣雲貴人品惡劣、多次家暴、威脅恐嚇這些行為,都只是李素蘭的單方陳述,沒有其他證據支援。」
張筱:「李素蘭沒去醫院驗過傷嗎?還有之前她報警家暴的出警記錄,是不是能做證據?」
姜鬱:「沒有驗傷記錄。據李素蘭說,她從來沒去過醫院,一是覺得路途遠,不方便,再有就是自己沒有上過保險,費用比較高。每次捱打之後,她就自己上點藥忍著。出警記錄倒是可以用,但也就只有那一次。想用僅有的一次出警記錄證明構成『義憤殺人』,我覺得還不太夠。」
「那就去一趟紅花村?」趙成陽提議,「如果這個蔣雲貴真的像李素蘭說的,嗜酒賭博,老人、老婆、孩子都打,鄉親鄰裡肯定都知道吧?問問就行了。」
頓了頓,趙成陽又道:「不過還有一點,我沒太想通。蔣雲貴持續家暴了這麼多年,怎麼就在那天、那個時候,李素蘭突然就想通了,決定動手殺他?你們不覺得很奇怪嗎?」
張筱:「我看筆錄上警察確實問過她這個問題。她的回答是一直都想殺,但沒機會。那天見到蔣雲貴睡得死沉,突然覺得機會來了。」
趙成陽搖頭,並不認同這個答案:「殺人這個動作,包含了一種很激烈的情感和行為。她肯定是在那天受到了什麼不同尋常的刺激,才有動力邁出這一步。你們要不要考慮再問一問李素蘭?我覺得她有所隱瞞。」
隔日,三人兵分兩路,姜鬱、張筱去看守所會見李素蘭,趙成陽則前往紅花村,蒐集關於蔣雲貴的劣跡證據。
會見當中,經過姜鬱步步追問,李素蘭終於承認在案發的前一晚,蔣雲貴從外面帶著酒氣回來,又一次打了她和女兒曲萌,也進一步加深了她對蔣雲貴的恨意,導致她動了殺心。
這的確是個能說得通的理由,但是姜鬱仍然不太明白:「之前警察問你的時候,你為什麼不說呢?」
「那時候我腦子很亂,」李素蘭低下了頭,幾根手指用力絞在一起,「我殺了人,我很害怕,我只知道我恨他,然後殺了他,其他的……其他的我真的記不清了。」
卷宗當中載有案發現場的幾張照片,蔣雲貴睡過的床鋪上浸染了大片血漬,床頭牆壁亦有大量血液、腦液噴濺,場面堪稱慘烈。
姜鬱難以想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