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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源:「以前用普通的辦公軟體。去年開始,省里弄了一個雲筆錄系統,大家就都直接在系統上記,方便上傳管理。」
姜鬱:「那系統上能顯示出筆錄的製作完成時間嗎?」
丁源:「稍等,我找同事查一下。」
十分鐘後,丁源回來,沖姜鬱搖了搖頭,說沒找到何遠徵和王碩當晚提交筆錄的記錄。
姜鬱覺得奇怪,把那份筆錄的影印件拿給丁源看。
丁源很快就找到了原因,指了指當事人簽名處的空白,說:「我們記完筆錄之後,會列印出來讓當事人確認,看有沒有需要修改的地方。等修改完以後,再讓當事人用簽名板簽名。簽了名才能在系統裡提交,把本地電腦上的筆錄上傳到雲端。」
也就是說,何遠徵的筆錄因為沒有完成簽名和提交的步驟,無法從聯網的系統上查到完成時間。
姜鬱:「那本地裝置上呢?什麼時候完成編輯、什麼時候列印,這個有記錄嗎?」
丁源:「這個沒有外顯的記錄,需要查一下軟體在本地的執行日誌。但是徵哥的工作電腦不在局裡,之前讓檢察院的人給帶走了。」
這樣一來,就只能向法院提出申請,請第三方鑑定機構對電腦的資料進行分析。
姜鬱沒有十足把握,不敢貿然提出申請,擔心最後的分析結果不如人願,反倒順了檢方的心意。
「哎,姜鬱。」一旁的趙成陽還在檢視案發當晚的走廊錄影,沖姜鬱招招手,目光轉向電腦螢幕,「你看這個。」
螢幕右上角的時間顯示案發當晚23:10:15,何遠徵拿著手機從辦公室裡出來,漸漸離開了監控範圍。
姜鬱不太明白:「這有什麼特別的嗎?」
趙成陽將錄影回放一遍,然後按下暫停。畫面裡的何遠徵將手機高高舉在面前,儘管看不清手機螢幕上的內容,但這樣的動作依然能夠叫人推斷得出,他是在打一通影片電話。
「你會跟誰打影片電話?」趙成陽問她,「反正我跟同事不打影片。」
「……家裡人?」姜鬱推測。
「嗯,這個可能性比較大。」趙成陽一邊回憶何遠徵曾做出的幾次口供,一邊解釋,「遠徵說他從下午的四點一直問到晚上十一點,直到袁大海同意重新指認現場,然後王碩列印筆錄給袁大海核對。差不多就是這個時候,他從辦公室裡出來給家裡人打影片電話,打了大概有……」
趙成陽拖動影片的進度條,在何遠徵重新回到監?????控範圍內後停下,計算了一下時間差:「大概有十五分鐘。按照常理來說,審訊審到一半就出來給家裡人打影片電話,還打了這麼長時間,不太可能。我覺得比起檢察院的說法,遠徵的辯解更合理。」
「對。」姜鬱點了點頭,同時也受到了啟發,「不只有筆錄才能證明審訊結束時間。從另外的角度,也可以看看何遠徵和王碩當晚結束審訊之後都做了什麼,給誰打了電話、發了資訊,是玩手機了還是幹嘛了,總會留下記錄。」
離開東城分局,姜鬱接到何遠徵案法官助理打來的電話。
助理表示因為這個案子涉及兩名被告,案情較為複雜,法官希望在下週一召開一次庭前會議,提前瞭解各方主要觀點。
「案情複雜」當然只是原因之一,罪名性質也讓這個案子更為特殊。與正式的庭審不同,庭前會議私下進行,並不公開,有時甚至不需要被告人的親自參與。法院希望瞭解各方主要觀點,目的無外乎在瞭解觀點的基礎之上把控局面,避免正式庭審當天出現意外情況。
準備時間緊張,姜鬱需要儘快趕出各項申請檔案和辯護詞,只能讓趙成陽獨自跑一趟松河,去找何遠徵的妻子肖蕊核實那通影片電話,再看手機上還有沒有案發當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