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第3/5 頁)
。”
“不會吧?你家沒電腦?”趙永潔實在無法相信,這年頭誰家會沒電腦?在她想象中,每個人都應該有手機、電腦和汽車,臺灣錢不是淹腳目嗎?
“沒有。”林憶珊老實回答,這根本說謊不得。
目瞪口呆片刻後,趙永潔合上開啟太久的嘴巴,咳嗽幾聲掩飾尷尬。“那……我這臺給你好了。”
“不用,謝謝。”
“我們不是朋友嗎?送個小禮物又不會怎樣!”趙永潔心想一臺電腦又沒多少錢,她到紐約買一臺新款的也不錯。
大小姐果然是大小姐,頂級電腦都不當一回事,林憶珊苦笑一下。“可是我沒辦法給你什麼回禮,所以還是不用了。”
“你做我的模特兒不就好了?”
“真的不用了。”
“唉……你好固執。”趙永潔不得不放棄,通常都是別人屈服於她,這種經驗可不多。
林憶珊不是固執,只是還有點自尊,無法這麼快就丟棄,就像她對趙永倫一樣,她不願在他出國後痴等他的音訊,直到越來越少、相隔越來越久,才終於無奈地放棄。所以她選擇驕傲的姿態,讓一切終止在最美的時候,或許日後他想起她來,還能有種甜蜜的懷念。
無論如何,趙永潔特別交代:“答應我,絕對不能跟我斷了連絡,不然我會翻臉的喔!”
“我答應你。”林憶珊鄭重允諾。
“至於你跟我哥,還是會保持聯絡吧?”趙永潔早看出他們的地下戀情,只是口頭上沒說破。
“我想沒那個必要。”
“唉……所謂夏日之戀,只能存在於夏日,到了秋天就要枯萎,我不願親眼看到,乾脆瀟灑離開。”趙永潔忽然像個詩人。她原本就才氣洋溢,碰上戀愛更靈感泉湧。
“你說得沒錯。”林憶珊不能同意她更多,年少時的愛情就像彩虹,正因為短暫所以珍貴。
“我們真是難姐難妹,來,Give me five!”兩人頗有默契的擊個掌,相視一笑。
林憶珊再次感到世事難料,她居然跟大小姐做了朋友,還跟大少爺談了戀愛,多不可思議,她不會忘記十七歲這年,她曾經距離幸福很近。
暑假明明就這麼長,戀愛卻是這麼短,夏天還沒結束,陽光依然燦爛,就已走到告別的場景。
最後一夜,趙永倫開車送林憶珊到她家巷子口,手錶上指著九點半,所以還有三十分鐘,一切都在倒數,有如沙漏般流去的時光啊。
“我明天就要出國了。”他打破沉默,說出一個彼此都無法改變的事實。
“嗯……”她知道,她什麼都知道,因此她什麼都不能說、也不能做。憑她能留住他嗎?留住了他又能怎樣?不過是痴心妄想,何必,何必。
“這給你。”他準備了一個禮物,看起來體積不小,當她開啟一看,竟是他桌上那臺筆記型電腦!
“我不能收。”這臺電腦一定所費不皆,對他來說更是非常重要的私人物品,她不能收為已有,也不想往後看到電腦就想到他。這種送禮方式太狡猾,他根本就是要她忘不了他。
他早知她會拒絕,但他不肯退讓,至少他要為她做點什麼。“我堅持,你一定要收下,而且在我們下次見面時,希望你能讓我刮目相看。”
他的激將法立刻讓她豎起武裝,抬起頭說:“我明白了,我收下就是,但我們不能再有聯絡。”
“寫封信也不行嗎?”他無法說斷就斷,難道做不成情人,就連偶爾關心也是打擾?
“我要專心念書,要考上好學校,還要做一番事業讓你刮目相看,我沒時間給你寫信。”
她總是如此理智而冷靜,於是他放心了,她不會哭得像個淚人兒,她會認真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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