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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為了賺錢,現在面世的蒸餾酒在唐朝可是頭一份,和前世一對比,就是茅臺五糧液一個檔次的,賣貴點自然應該,二是因為秦羽本來就將這些酒定位在高階市場,不賣貴點怎麼行。
當然,秦羽也只准備這一次高價,畢竟這不是什麼稀罕之物,老是賣這麼貴總歸不好,不但有損名聲,還容易遭人記恨,買不起酒的不恨你恨誰。
定這麼高的價格,心裡總歸是有些坎坷,不過等到車隊回村,秦羽總算是將心放到了肚子裡,進價不到千兩,可這一賣直接換回六千多兩,加上賣書賣紙的銀子,總共七千兩多一點點。
有了銀子,做事也方便了許多,秦羽第二天就到了永年縣,將分給自己的那二十畝永業田西邊,三里方圓的地面都給買了過來,一直到了太行山山腳。
秦羽買地也不是沒有原因,長安那邊的房子連同田地都是程家買的,對於秦羽來說總歸是名不正言不順,好歹也得有自己的一份家業不是,這不,為了到長安時不至於太寒磣,秦羽開始置辦家業了。
因為是荒地,唐朝土地買賣又沒有嚴格規定,加上縣令已經知道秦羽即將成為程府姑爺的事,所以很爽快的答應下來,價格極其便宜,總共才花了五百兩,這比買房可便宜了許多。
主要是因為那邊土地灌溉麻煩,不然也不會被秦羽買到手,早就成了別人的產業了,土地得交稅,可那邊的產出著時令人糾結,這才一直閒置。
話說秦羽這麼容易買到土地也不是沒有原因,隋唐過度的戰亂期間,人口銳減,大唐有的是荒地等著開墾,怎麼可能會做什麼限制,李世民還巴不得所有的土地都種上糧食,那樣百姓安寧,他的皇位也會坐的穩。
秦羽一見那邊的土地這麼便宜,索性將太行山隸屬永年縣的那一部分買了下來,足足十里方圓,而價格,不過是兩千兩銀子。
在縣令看來,這山林除了木頭野獸之外,什麼用也沒有,賣了也沒什麼,再說就算太行山是兵要之地,可唐朝也沒在這上面做什麼規定,犯不著得罪即將成為程府姑爺的秦羽。
縣令不知道山裡的礦產豐富,可秦羽知道啊,大量的煤炭,鐵礦,瓷土,大理石,石磨,石灰石,甚至還有金銅等礦產,買下來,就真發財了,秦羽也沒想過這麼容易,還覺的自己佔了便宜。
如果縣令知道這裡有金礦銅礦,是絕對不會也不敢將這裡賣給秦羽的,可惜,他不知道。
如今這片山林成了秦羽的私產,按照律法來說,這片山林的一草一木,哪怕是隻動物都成了秦羽所有,進去被秦羽抓住都可以打死而不用承擔什麼責任。
唐朝也不是沒人買山林,可那都是大家族,有實力的,買來也不過是用來打獵什麼的,沒多少人願意在這上面做文章,就算探到鐵礦,金銀銅礦什麼的,那也是屬於李世民的,誰敢私採,等著被殺吧。
當然,有些大家族買山林的真正目的,十有**還真是私自開採礦產,這個秦羽就不關心了,至少永年縣這邊還沒被人探到這些礦產,自然沒人會買這裡的山林。
土地山林到手,秦羽又花錢在永年縣買了一套三進三出的大宅,花掉三百兩,又在縣令的幫忙下,買了三十多個官奴,都是俊俏的少女。
到不是秦羽有大肆做馬王的想法,漂亮的少女看著養眼不是,再說秦羽也是再幫這些少女脫離苦海,跟著秦羽總歸不會吃苦,要不然她們的日子估計會很悲慘。
至於家丁,秦羽也買了一些,後宅由丫鬟打理,前院的粗活重活自然由家丁打理,秦羽還購置了一些簡單的傢俱,將新買的宅子簡單的裝飾了一番。
這一忙活就是一天,儘管秦羽不用動手,可也需要跑來跑去,到也挺累人的,不過秦羽在唐朝也總算是有了自己的家業,就算去長安結婚,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