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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絕孫呢,何況還是他們的皇帝,代表長生天統治他們的人躺在那裡呢。
過道的一頭,是墓室了。墓室很大,估計有8丈見方,棺槨擺在墓室的中央。與西邊的棺槨不同,這裡的全部是黃金澆鑄的,棺槨裡面也有玉器、玉璽。對這些寶物,午陽沒有太多的興趣,最想看到的,是那個玉璽,看到玉璽,就知道是哪個了。不過他估計,西邊那個如果是鐵木真成吉思汗的話,這裡應該就是繼承他汗位的窩闊臺了。這些暫時不用去想,知道了肯定是要發掘的,問題是怎麼樣來發掘呢。
文物最終是國家的,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這些年沒少往太平洋、印度洋的島嶼上面運送金磚、玉石、翡翠、鋼鐵、木材,可文物是一件也沒有運過,即使是那些數量很多的瓷器,也只拿了極少一些回家,拿回來也只是欣賞而已,沒有想要據為己有的。但是,怎麼個交法,裡面就有說道了。
如果是將這裡全部交給國家,很好辦,修水庫的時候,安排工人在兩邊的懸崖上面鑿石砌護坡,洞口就露出來了。以後怎麼發掘,都是國家的事,跟自己沒關係了。可人總是自私的。張爺爺從歐洲、自己從美洲花重金購買文物,都是為了博物館增加館藏,現在自己已經開始在京城建設博物館,陳列的文物不會少。如果大家都沒有元代的文物,自己的有沒有都無所謂,關鍵是隨著這裡的發掘,就出現了一個別人有而自己沒有的狀況。這就是自己所不能接受的了。
國家反腐,每年都要查處一些貪汙受賄的人。人家是拿身家性命去斂財,自己就能將到嘴的肥肉吐出?明知道什麼都是浮雲,但就是過不了這個坎,怎麼辦呢?
下得馬來。也在草地上躺下了,思前想後,決定還是要由自己來發掘這兩座陵墓。挖開以後,先取走一些金餅、金錠,這樣自己的發掘經費就出來了。金餅好處理,可文物就不好辦了。堂而皇之地取走,擺在博物館陳列,是絕對不可能的,因為國家有法律規定。地下的文物就是國家的,誰拿了都是違法的。跟國家借來陳列,那也要經過最高當局的批准。而且是有期限的。偷偷摸摸拿走,也是見不得光的。唯一的辦法,就是來個魚目混珠,明修棧道暗度陳倉。開啟陵墓,取走一些不是像玉璽那樣的極具代表性的文物,比如說馬匹、馬車、馬鞍、玉器、金銀器皿、陶器瓷器。這些東西數量多,少了一些專家也無從考證。拿到以後。先收藏起來,等國家的文物要收回時,將這些東西擺出來,貼上一個仿製品的標籤。以後時過境遷,物是人非,撕掉標籤就是了。國家的那些文物沒有丟失,誰還會跟你計較你這些東西是真是假呀。還有,自己在內蒙首府建設的博物館,應該是可以分到一些文物的,可以以這個作為條件來談判嘛,而且也可以簽署法律文書,這些文物只有陳列權,沒有所有權。自己的所有文物,實際上也是這樣的嘛。
再一個,這兩個陵墓,都是自己的人發現的,也可以跟有關部門商量,由自己的公司出資,在這裡建一個類似秦始皇陵兵馬俑坑那樣的博物館嘛。當然了,這個估計即使中央批准了,在地方政府這裡,也通不過。在這樣的巨大利益面前,誰不死磕誰是傻瓜,都要被後人唾罵的。對自己來講,如果不用投資,這麼一點門票收入,也就是可有可無的。
但是水庫必須修,表演必須到位,只不過一開始就鑿石做砌護坡的準備。想好了,就這麼辦。
騎上白龍,沿山脊往高山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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