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部分(第1/5 頁)
寧的生活可以矇蔽雙眼,也可以矇蔽心靈,靈魂有什麼重要的。若是結婚之初一定就是這樣的想法,誰會去在乎靈魂,自己是誰,他把你當成誰又有什麼要緊。
她和他有過一個孩子,他們都熱切盼望的孩子,可後來沒了。他疼她,寵她,哄她,還說過類似於喜歡的話,自己由開始的將信將疑到後來的全盤信任,她以為他是她這輩子的良人。
李曉晨不吃了,只是靜靜的坐著,看著廖清和吃完兩碗稀飯。廖清和去換衣服,她在廚房收拾。然後送他下樓。9點多,電梯里人很少。李曉晨靠在鏡子上,仰著頭,呆呆的望著顯示器上的跳躍的紅色數字。“23、22、21、20……”到16樓時還有人進來,然後數字繼續往後退,直至負一樓。站在身旁的廖清和從頭到尾都是低著頭,看著自己的鞋尖,李曉晨專注的數著數字,沒顧及他在想什麼。
“晚上回來吃飯嗎?”
“嗯,我儘量趕回來,最近很忙。”
“那我等你吃晚飯,你想吃什麼?”
“什麼都可以。”廖清和掏出車鑰匙,按下開鎖鍵,和往日送他出門的早晨一樣,在李曉晨注視下,把車緩緩的開出車庫。
李曉晨上樓換了衣服,就去了菜市場。早上的菜新鮮,她要買最新鮮的材料,煲一盅味道鮮美的湯。在菜市場也沒有避開那個女人,路過她攤前時,還刻意看了她一眼。她很忙,但也不忘招呼從她攤前經過的李曉晨,“小姐,買點青菜,剛到的,很新鮮。”李曉晨此時若能露出個笑臉,那她便可以天下無敵,可她只是李曉晨,永遠不可能天下無敵。
她一整天都在盤算,日後該怎麼辦,去哪裡。繼續留在這個城市,還是回F城,或者去一個陌生的城市開始新的生活?
她是不願意留在這裡的,留在這裡只會徒增悲傷。去一個新的城市也未嘗不可,誰也不認識,找一份工作或者去學點什麼,日後賴以生存。而F城她呆了5年,熟悉又陌生的城市,她和廖清和在那裡認識,結婚;廖清和在那裡出生、成長、結婚、離婚、再結婚,也許也在那裡認識了多特蒙德的李曉晨……
廖清和一個下午總共來了四次電話,都是打座機。吃午飯之前來了一次,午休前一次,午休起來一次,做晚飯時一次。李曉晨心平氣和的接著電話,回答他的每個問題。諸如:你在哪裡,在幹什麼,中午吃了什麼,晚上做什麼吃的,在看什麼書。
廖清和七點多鐘回來,瞧著一桌的菜,都是他喜歡吃的,看著正在擺碗筷的李曉晨,心裡五味陳雜。走過去,擁住她,磨蹭著她的鬢角。他其實很害怕她一聲不響的走了,這不是不可能的,所以一個下午打了四次電話,想確定她在家。
“這是最後的晚餐?”
被他抱住,李曉晨楞在那裡,有片刻的恍惚,以為那是和平時一樣親暱的擁抱。只是那句話把這種錯覺擊得粉碎,卻無可奈何。幾乎哽咽。
“去洗手吃飯吧。”
好一會兒後,廖清和放開她,去洗手,她盛飯。
都默默的吃著,誰也沒說話,吃完廖清和幫忙收拾碗筷,擦桌子。李曉晨收拾完,廖清和已經洗好澡正坐在沙發上看電視。李曉晨也去洗了個澡,在廖清和身邊席地而坐。
“地上很涼,坐沙發上。”
十一月雖不是很冷,晚上還是有些涼的,李曉晨卻不覺得,現在坐地板讓她覺得更自在些。
“要看什麼?”廖清和把遙控器放在遞到她眼前,她卻沒接,說了句;“隨便。”若是平時,她早搶過遙控器枕著他的膝,心安理得地換起臺來,這些事都是由著她的。
也不知道螢幕上演著什麼,咬著唇,心裡盤算著如何開口,如何說才不至於讓兩個人吵起來。
“清和,我早上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