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團伙作案!一塊肉!(第2/3 頁)
當然,前提是不包含任何情緒在內。
像是因為一碗五塊的面而殺人,又或是搶劫過程中產生爭鬥,一怒之下殺人,這種便不包含在其中。
所以,兇手為了一堆臟器而殺人,必然也是有與殺人後要承擔的後果所對等的理由!
“換句話說,這起案子中,兇手想要臟器,有一個支援他們殺人的理由!”
“李隊,你覺得會是什麼理由?”
許生將話題拋向李勝。
理由?
自己這去哪找去!?
“不知道。”
李勝搖搖頭,“不過你之前說過,慾望促使人犯罪,而慾望的產生,往往和環境相關。”
“環境引出慾望,而慾望,決定對方的目標,而目標又能改變環境。”
“也就是說,對於兇手來說,臟器很有可能是改變自身處境的決定因素!”
沒錢的時候,慾望是有錢,而錢,便是改變環境的因素。
這是在人頭狗一案,許生偵查時說的,李勝特意記下的。
至於這起案子
什麼環境才會讓人萌發出,將臟器挖出,隨即帶走的慾望!?
為何要帶走臟器!?
並且,理由還和代價對等!
代價是什麼?
花生米而已。
整合成一句話。
“兇手身處的環境,所面臨的事情,是寧願要面臨吃花生米死亡的危險,也要將受害者的臟器剖出,隨後帶走!”
許生沉聲說道。
不給李勝思索的時間,他突然又道:
“並且,還必須是人的臟器!”
臟器,只要是哺乳動物都會有。
心臟,肺部,腎臟,想要搞到很簡單。
比如燒烤店,到處都是羊腰子,豬腰子。
但對方偏偏的,放著廉價的動物內臟不去買,非得面臨死亡風險,殺人剖出內臟!
這為什麼?
好玩嗎!?
所以,這很明顯,對方的‘慾望’,想要完成自己的目標,非人體臟器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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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臟器又能做什麼?
“李隊,臟器離了身,還能做什麼?”
能做什麼?
說實話,李勝第一時間,聯想到了燒烤攤。
離了身就是一塊肉!
就像燒烤店,到處都是烤羊腰子的!
“好像.什麼都做不了。”
李勝說著,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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