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沒有人喜歡當蠢貨。(第1/1 頁)
楚牧其實不是輕易發脾氣的人,但他對唐持這個老古董實在太氣了。
當然,不可否認,在末日之前,他這樣的人確實是一個國家的寶藏。
正是有了這些詩人一樣為祖國悲歌的小人物,才有了他們不畏風雨的強大國家。
時刻保持清醒,不至於偏離航向。
但若是喪屍也能明白他們這番苦心該有多好?
可惜,對於沒有任何人性的喪屍來說,除了爆頭,沒有別的任何辦法解決。
楚牧覺得,他跟唐持不是一路人,所以本想將白梨交給他,自己也好功成身退。
但在唐持一番慷慨激昂的演說後,他還是決定,自己的女孩還是得自己保護。
楚牧相信,如果把白梨這個不會說話的小啞巴交到這個迂腐的老古董手裡,估計只有等死的份。
這世界上的某些人,還沒有老,確實就已經死了。
“阿梨,走了。”楚牧招了招手。
白梨回頭看了一眼熟悉又陌生的老師跟同學,他們在一起朝夕相對三年,但白梨看著他們的臉,竟然還沒有認識短短一個小時的楚牧更親切。
因為本身是自閉症患者,加上智商超群,白梨跟同學的關係其實並不是很好。
整個諾蘭高校一千多個人,只有一個安綿綿願意跟她說話,跟她做朋友。
其他人看見她跟看見病毒一樣,避之唯恐不及。
常言說,欲戴皇冠,必承其重。
可如果這個皇冠她根本就不想戴呢?
如果可以選擇,白梨更願意當一個普通的正常小孩,而不是聰明到沒有人愛的天才。
沒有人會喜歡聰明到與眾不同的人。
因為這樣只會顯得大家都很蠢。
沒有人喜歡當蠢貨。
所以,學霸可以被追捧崇拜,天才就只能被孤立。
他們最好像神仙一樣供起來,永遠都不要跟人類接觸。
人們相信,學霸的聰明是他們努力之後的結果,如果有一天我像他們一樣努力,我也會跟他們一樣優秀。
學霸跟學渣的關鍵只在於我想不想努力。
可是,天才不同。
天才的天賦幾乎是與生俱來的。
是他們從孃胎裡帶出來的。
除非你可以把自己塞回你媽的肚子裡再生一遍,否則你永遠都無法超越他們。
甚至,因為他們太優秀了,優秀到完全不需要努力。
在天才面前,我們每個人連努力都不配。
因為就算我們努力了,我們這些平凡人也沒辦法與之並肩站立,甚至沒辦法趕上他們的萬分之一。
很明顯,幸運的基因並不是每個人都擁有。
所以,天才註定只是少數個別情況,而平庸的大多數才是我們生活的常態。
默默看著涇渭分明的兩個陣營,幾乎沒有任何猶豫,白梨揹著書包走向楚牧。
“阿……白梨!”
一個一直沒說話的少年突然撥開人群站了出來,在她身後喊了一聲。
白梨認得這個聲音。
學生會主席。
鬱哲。
鬱哲這個人為人永遠舉止得體,溫柔和煦,如陽光般溫暖。
他是學校所有人的偶像,從來不會做與自己的身份不相符的舉動。
所以,此時突然叫住白梨的行為就顯得有些怪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