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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下的就看這小孩命夠不夠大了。
至於當初主犯落網為什麼直接說殺了那孩子,其實是因為他們拿了一大筆錢說要弄死那孩子,就算自己被槍斃也不能吐露事實。
要不然他們自己得死,家裡人也花不上錢。
反正他們過去乾的那些事足夠他們被槍斃十次八次了,蝨子多了不愁,只管認下就是了。
那個年代的犯罪分子猖獗得很,家家戶戶都還藏著獵槍,□□並不是什麼稀奇事。
買兇的人也不是別人,是駱老爺子的弟弟,他喜歡吳普的祖母,也就是駱老爺子的第二任妻子。
見心上人寧願嫁給再婚的駱老爺子都不願意看他一眼,他就想辦法買兇弄死她的兒子,看看他們夫妻倆還能不能好下去!
這就真的有點喪心病狂。
再怎麼因愛生恨也不至於要殺人。
偏偏他還真把剛結婚不到兩年的夫妻拆散了。
這一茬已經是陳年舊案了,知道的人並不多。
要不是最近落網那個共犯為了爭取寬大處理說出了事實,誰都不知道駱家排行第四的孩子可能還活著。
駱老爺子也是想要找回兒子好好補償他,這才有了大手筆的天價懸賞。
吳普聽著這錯綜複雜的人物關係,不得不感慨他媽說得真準,這有錢人間的愛恨情仇還真能鬧出人命。
要是他是個親情至上的傻白甜,滿心期待地跑去認親,說不準連自己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吳普知道榮伯說這些是想讓他有個心理準備,所以點著頭笑道:「我就是想瞅瞅能不能自己領個一千萬,領不著也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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