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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倆毫不避諱世俗的眼光,你中我有,我中有你。好吧,我承認,我華麗麗地想歪了。
據我推斷,司源和方重衍二人可能愛得天雷勾地火,乾柴烈火,一點就著,星星之火,瞬間燎原。忽然某天大概發生了某件大矛盾,我伸出手指掰了掰,一,也許是司源太紅,怕承認他與方重衍之間的感情影響他的演藝生涯,方重衍賭氣找女孩子,結果被司源識破,便將計就計甩了我,順水推舟和江沅在一起,繼續刺激司源。;二,方重衍或者司源中有一個人不承認自己喜歡男人,方重衍找人試試手,結果試我沒感覺,換了江沅;三,被爹媽知道後硬生生將兩人分開,方重衍決定墮落,於是先拿我做了炮灰。無論是哪一個原因,都可以看出司源是想要接近我套方重衍。
我伸手一拍腦袋,覺得自己真是個天才!
他們二人這回齊齊地扭過頭來看我。這麼私密的事他們倆一定不願讓我知道,所以我決定避重就輕:“你們倆認識?”
司源點點頭:“我們是隔壁鄰居。”
“哦……”我瞭然地點著頭,原來是青梅竹馬。
方重衍皺眉看著我:“你在開心什麼?”
“開心?我幹嘛要開心?”我心虛地回道,我總不能說知道江沅和我一樣是炮灰我覺得很得意很開心很平衡吧。
“
你一直在這裡唱歌?”他突然跳開話題,不知道在想什麼。
“那倒沒有,有一次為了路見不平拔刀相助,被經理開除了。”我撓著頭,想起了那個被我救起的渾身汙泥的人。
那一日下著瓢潑大雨,酒吧裡的人並不多,我從員工廁所裡出來,聽到酒吧後門似乎有些奇怪的聲響,探出腦袋一看,才發現有人被一堆小混混圍著狂揍,當場我就熱血澎湃,決定路見不平,拔刀相助。
幸好我有先見之明,包包裡不僅帶著防狼噴霧劑,手機裡還錄了段警笛的聲音,我偷偷摸摸的報了警,再叫了輛救護車後,才衝出後門,躲在一輛車子後面放我的警笛鈴聲。
小混混們大概也不算太聰明,聽到警笛後立馬撒丫子跑了。
酒吧後門的燈光原本就十分昏暗,碰巧這幾天路燈又壞了,加上下雨視線也就更加模糊。我完全是靠著手機微弱的光慢慢摸過去的。那人躺在地上一動不動,我摸了半天才摸到他的鼻息。
我以為他暈過去了,可是他卻突然抬手扯住我的裙角,扯走了好大一塊布,媽媽咪呀,嚇得我當場坐在了地上,我以為我趕走了小混混又遇上了色狼。
我當時便兇狠地盯著他,放出狠話,要是他恩將仇報我就那塊磚把他砸得失憶為止!
不過他很識相的又暈了過去。
“唉,只是可惜了同學借我的那一件黑色蕾絲的旗袍。”
我正興致勃勃的跟司源描述當時的情景,方重衍就當順帶的。可是我越往後說,就越發現方重衍目光如炬地盯著我,好像是要把我生吞活剝了去。
我這人向來是個膽大的,便瞪大了眼睛看回去:“方重衍,不會是你派人去揍那可憐的泥先生的吧。”要不然幹嘛這樣一副“壞了我好事”的眼神看著我。
方重衍走近我,神情很奇怪,握著我的手,忽然深情款款地望著我:“你當時是不是說‘你丫的別恩將仇報啊’。”
我愣愣地點點頭。
“你為什麼不告訴我?”他跟上次一樣,緊緊地捏著我的手,捏得我生疼生疼的,可是他這次的情緒卻很奇怪。
“我這不是在告訴你嗎?”我沒好氣地甩開他的手。
旁邊的司源倒是哈哈大笑起來,一個勁兒地誇我可愛。切,我可愛我自己還不知道麼。
“借衣服給你的是不是江沅?”他盯著我的眼睛,目光灼灼,似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