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是登對(第3/4 頁)
家都不禁為他鼓掌叫好。
“但事實上,我個人心中這首歌最好的幾句詞,是我的隊友方覺夏寫的。”隔著鮮花與紅毯,他望向方覺夏,眼神溫柔,“單純的憤怒如果作為一整首歌的核心,會過於激烈,是他的詞加入進來,調和統一了所有的情緒,達到意境上的平衡,甚至還添了幾分淡然處世的禪意。”
“他真的是一個非常有音樂才華的人。”
鏡頭裡,方覺夏謙遜地微笑,雙手合十。
眼神從愛人身上收回,裴聽頌繼續道,“大家都知道,我是學哲學的。我的聖賢先祖亞里士多德說過一句話,‘一個人的尊嚴並非在獲得榮譽的時刻,而在於本身值得這榮譽。’”
這句話放在這裡,不免讓人覺得傲氣十足,但偏偏是裴聽頌來說,就極為合適,因為他值得。
他看向臺下,英俊的眉宇間並非驕傲,而是獨屬於他的自信,是永遠不會磨滅的光。
“因此,我最榮幸的不是站在這裡,而是站在這裡的我用原創捍衛住了自己的尊嚴。”說完,他紳士地將一直沒有露出的右手置於胸前,鞠了鞠躬,“謝謝大家。”
大螢幕上出現他的特寫,坐在一邊的凌一突然開口,“欸?小裴手上是紋身嗎?”
路遠也看到,“對啊,這個位置不就是上次他受傷的地方?說是讓小貓咬的來著。”
遲鈍的方覺夏這時候才發現,他放在胸前的那隻手上,有一條黑色的弧線,就在虎口的位置。
不,與其說是弧線,不如說是牙印的形狀。
難怪他帶著手套不讓他取,上臺的時候手也一直背在身後。這些細枝末節,全都有跡可循。
只有在最後榮耀加身的時刻,裴聽頌才將方覺夏咬下的傷痕貼上心口致謝,那是他從方覺夏身上學到的謙遜,也是他全部的愛。
就在這一瞬間,方覺夏的指尖麻痺,周遭盛大的頒獎禮成了融化的油畫,色彩斑駁,往下流淌,唯獨他的心是漂浮的,朝裴聽頌的方向去。
一切都被摁下了靜音鍵,他彷彿陷入虛幻的夜盲之中,什麼都看不見,都是黑色背景。唯獨裴聽頌帶著光,微笑著,一步步朝他走來。
落座的時候,他將自己獲得的獎盃遞給了方覺夏,溫柔間帶著一絲孩子氣的責難,“一起上去多好。”
“我們站在那上面,一定很登對。”
登對。
這個詞對方覺夏這個從小說粵語長大的人來說,很熟悉,也充滿了浪漫色彩。裴聽頌脫口而出的片刻,他彷彿就已經和自己的愛人一同站了上去。
像對立統一的兩極,像白桔梗和黑騎士。
他們是最襯彼此的人。
將手中獎盃給凌一看,方覺夏的目光不在他獲得的榮耀,而是裴聽頌的右手,“你什麼時候紋的?還藏著不給我看。”
“前天,其實我想等結束了再給你看的。”裴聽頌沒有遮掩,大方告訴他,“一起上課的同學在他胸口紋了自己奶奶的照片,我覺得很酷,也想紋一個。你知道嗎?紋身師是個烏克蘭人,畫畫得特別好,就是英文說得很爛,我一個精通中英西三語的天才,都只能跟他用body ngua溝通。對了他說,刺青在原始部落代表氏族標記,還有成年的意義……”
裴聽頌就像個小孩子,一刻不停地對方覺夏說著他的經歷,但沒有等他把烏克蘭紋身師的故事說完,方覺夏就忍不住發問。
“為什麼要紋這個?”他又對自己喝醉後無意識的行為作出評價,“這一點也不酷。”
“我覺得很酷。”裴聽頌看了看自己的虎口。舞臺上的歌手唱著非常動情的抒情曲,他向方覺夏靠近,“低頭。”
聽從他的指示,方覺夏低下頭,只見裴聽頌將他的左腳往他這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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