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租房(第1/2 頁)
坐在車裡,顧清清望著窗外發呆。
現在自己面對的情況有些出乎自己的掌控了。
其中最可怕和是自己腦海中的書中的內容似乎並不全,她之前對自己知道的故事劇情就有些懷疑,感覺男女主之間的感情線缺乏邏輯,但想著是小說,還要什麼邏輯?自己連穿書都遇見了,什麼不可能?
但現在她發現自己天真了,某些劇情似乎要她遇到的時候才會覺醒。
比如這次,遇到安修謹後才知道這部分劇情,甚至還有她上次忽視的,記憶中突然出現的女主是天才設計師“尋夢”的事情。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她就無法把控劇情的走向了,誰知道原主到底還做了哪些天怒人怨的事情。
要是女主全家都是被原主害的,那她也就不用活了。
越想越腦殼疼。
這次穿書就是個坑,到底還有多少雷等著我踩呀!
可又想想,現實中自己估計也被撞死了,這次算是白撿的,還有什麼不滿足的。
沒事兒的,顧清清,現在事情還沒那麼嚴重。
按照書中說的,蘇沁雪目前還不知道這些事情,她後來知道這件事也只原主為了氣她自曝了出來,她對自己的厭惡也僅僅只是因為原主作妖,破壞她和易言燁的感情。
對於蘇沁雪那邊,還是方案不變,繼續想辦法和她做朋友。
安修謹這裡的工作她也會繼續做,按照書中的劇情,他將在兩年後醒來,同時也會成為男主潛在的最大競爭者。
既然到現在都還沒被查出來是原主幹的,說明這個秘密被保護的很好,而一年多後,易言燁的爺爺就會死亡,屆時這個訊息就會被徹底掩埋。
安修謹甦醒後注意力也會被轉移,不一定還會找肇事者,所以,蘇沁雪的大團圓結局後自己還是可以抽身。
整理了一下,感覺也沒那麼糟了。
顧清清這才稍微放下心來。
為了以防萬一,我除了周旋在蘇沁雪和安修謹之間外,也要做點自己喜歡的事情,過一段快樂的生活。
這樣即使某天被蘇沁雪發現了原主做的惡事,我也不是太虧,但是精神病院我是不會去的,如果真的有那一天,就只能讓自己少些痛苦了。
既然決定了,顧清清就將安夫人發給她的定金收了,她需要租個房子,加上自己手裡的兩千多,租個房子綽綽有餘,連帶著生活費都有了。
今天沒有其他事,先把房子找好。
不打算回別墅了,直接讓小張將她放在了路邊。
小張還想要跟著,但被她嚴詞拒絕了。
怎麼?你又想給易言燁通風報信,同樣的錯誤我不會再犯,等房子找好搬了之後再告訴他也不遲。
她的物質追求不高,也沒打算找多豪華的房子,手機上看了幾套,約好時間見面後就坐著公交車前去。
倒是在公交車上,引起了些喧譁。
“哇,那個小姐姐好可愛呀!”
“對呀對呀,想貼貼,看她穿的衣服,我上次在專賣店看過,價值五千多,好像一身都是名牌。”
“切,穿著幾千塊錢的衣服坐公交,你信嗎?一看就是盜版。”
“真的嗎?做工這麼像,我想去要連結。”
顧清清覺得有些尷尬,本來想要低調些,沒想到反而成為了焦點。
沒辦法,原主的衣服都價格不菲,畢竟身靠易言燁。
好在議論不少,但沒有人真的找她搭訕,安全的到達目的地。
房主是一個二十多歲的漂亮女生,看到顧清清的時候眼睛都亮了,笑眯眯的帶著她看房。
電梯裡還有意無意的用身體貼著顧清清,讓顧清清感覺有些不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