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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為當今急務。京師首善之區,尤宜加意作育,以樹風聲。前建大學,應切實舉辦。派張百熙為管學大臣,責成經理,務期端正趨鄉,造就通才。其裁定章程,妥議具奏。”旋諭將同文館併入大學堂,毋庸隸外務部。二十八年正月,百熙奏籌辦大學堂情形豫定辦法一條,言:“各國學制,幼童於蒙學卒業後入小學,三年卒業升中學,又三年升高等學,又三年升大學。以中國準之,小學即縣學堂,中學即府學堂,高等學即省學堂。目前無應入大學肄業之學生,通融辦法,惟有暫時不設專門,先設立一高等學為大學豫備科。分政、藝二科,以經史、政治、法律、通商、理財等事隸政科,以聲、光、電、化、農、工、醫、算等事隸藝科。查京外學堂,辦有成效者,以湖北自強學堂、上海南洋公學為最。此外如京師同文館,上海廣方言館,廣東時敏、浙江求是等學堂,開辦皆在數年以上,不乏合格之才。更由各省督、撫、學政考取府、州、縣高材生,諮送來京,覆試如格,入堂肄業。三年卒業,及格者升大學正科。不及格者,分別留學、撤退。大學豫科與各省省學堂卒業生程度相同,由管學大臣考驗合格,請旨賞給舉人。正科卒業,考驗合格,請旨賞給進士。惟國家需材孔亟,欲收急效而少棄才,則有速成教員一法。於預備科外設速成科,分二門:曰仕學館,曰師範館。凡京員五品以下、八品以上,外官道員以下、教職以上,皆許考入仕學館。舉、貢、生、監,皆許考入師範館。仕學三年卒業,擇尤保獎。師範三年卒業,擇優異者帶領引見。生準作貢生,貢生準作舉人,舉人準作進士,分別給予準作小學、中學教員文憑。蓋豫科生必齲年歲最富、學術稍精者,再加練習,儲為真正合格之才。速成生則取更事較多、立志猛進者,取其聽從速化之效。至增建校舍,附設譯局,廣購書籍、儀器,尤以寬籌經費為根原。經費分兩項:一,華俄道勝銀行存款之息金,全數撥歸大學堂;一,請飭各省籌助經費,每年大省二萬金,中省一萬金,小省五千金,常年撥解京師。”從之。
七月,百熙遵擬學堂章程,疏言:“古今中外,學術不同,其所以致用則一。歐、美、日本諸邦現行制度,頗與中國古昔盛時良法相同。禮記載家有塾,黨有庠,州有序,國有學。比之各國,則國學即大學,家塾、黨庠、州序即蒙學、小學、中學。等級蓋甚分明。周以前選舉、學校合而為一,漢以後專重選舉,及隋設進士科以來,士皆殫精神於詩、賦、策、論,所謂學校,名存而巳。今日而議振興教育,必以真能復學校之舊為第一要圖。雖中外政教風氣原本不同,然其條目秩序之至賾而不可亂,不必盡泥其跡,不能不兼取其長。謹上溯古制,參考列邦,擬定京師大學暨各省高等學、中學、小學、蒙學章程,候欽定頒行各省,核實興辦。凡名是實非之學堂及庸濫充數之教習,一律從嚴整頓。”詔下各省督撫,按照規條實力奉行。是為欽定學堂章程。教育之有系統自此始。
京師大學堂分大學院、大學專門分科、大學豫備科。附設者,仕學、師範兩館。大學院主研究,不講授,不立課程。專門分科凡七:曰政治科,曰文學科,曰格致科,曰農業科,曰工藝科,曰商務科,曰醫術科。政治科分目二:政治,法律。文學科分目七:經學,史學,理學,諸子,掌故,詞章,外國語言文字。格致科分目六:天文,地質,高等算學,化學,物理,動植物。農業科分目四:農藝,農業化學,林學,獸醫。工藝科分目八:土木,機器,造船,造兵器,電氣,建築,應用化學,採礦冶金。商務科分目六:簿記,產業製造,商業語言,商法,商業史,商業地理。醫術科分目二:醫學,藥學。豫備科分政、藝兩科。政科課目:倫理,經學,諸子,詞章,算學,中外史,中外輿地,外國文,物理,名學,法學,理財,體操。藝科課目:倫理,中外史,外國文,算學,物理,化學,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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