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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中擁有相應比例的股份,另外,我們可以適當的提高您參與研究的專案的股份比例。”
這就是合夥做生意了,如果捷利康收購的公司有前途,或者收購的公司在接下來的專案研究中成果斐然,楊銳自然能小賺一筆,但要是沒前途的話,免不了要虧回去。
楊銳分紅得到了400萬美元,用於個人消費或者支撐目前的實驗室,還算是輕鬆,但用於國際收購,實在是滄海一粟。
80年代正是生物製品公司迅猛發展的階段,大部分公司的估值都相當高,兩千萬乃至五千萬美元的小公司比比皆是,一家有20名研究員做出點成績的美國生物公司,動輒要價上億。
輔酶q10在生物製品中算偏門產業。日本國內是將輔酶q10列入了藥品,但美國和英國仍然是膳食補充劑,也就是中國人所謂的保健藥。這樣的公司的技術價格是相對較低的,但少說也得幾百萬美元,再算上公司的其他價值,楊銳拿出200萬美元,至多也就得到百分之二三十的股份。
當然,以捷利康的秉性,找一家併購公司,花幾億買一家公司回來,再把自己想要的拆出來,不想要的賣掉,也是很有可能的。
這種遊戲,光是會計賬就能看的人頭疼。
楊銳搖搖頭,道:“就以不出資的部分來說吧。”
“捷利康可以拿50萬美元贊助,但你要保證與新公司暢通交流,且成果屬於捷利康。”弗蘭奇提出新方案,這是美國大學裡的教授們經常能夠拿到的合同,對絕大多數研究者來說,他們需要的就是名聲和成果,成果本身帶來的經濟利益,大家並不在乎。
想賺錢的研究員,要麼直接加入大公司,要麼在獲取了聲望和名氣以後,再加入大公司,甚至直接創業。
有公司願意贊助研究,對任何一個國家的研究者來說,都是非常幸運的事。畢竟,研究成功了才有成果這回事,如果沒成功的話,錢是打了水漂的,很多時候,研究往往會處於成功與不成功之間——研究者照樣可以根據實驗寫論文,博名聲,不成功的實驗也是花了錢的,同樣也是有價值的。而投資人自然是血本無歸。
楊銳也是因為與捷利康有了兩次成功的合作,並且在華銳實驗室中表現出了卓越的研究能力,才會得到這樣的純粹的贊助合同。
換在美國或者英國本土的大學裡,這樣一份合同也能引來幾雙羨慕的眼神。
對純粹的研究者來說,被大公司贊助研究是最完美的,畢竟,就算是諾貝爾獎獲得者,也無法保證自己的下一個專案是成功的。
更準確的說,諾貝爾獎獲得者多數都是騙經費的好手,他們言之鑿鑿的完美專案,才是最坑錢的。有些時候,他們甚至會給自己想做的基礎性研究批一張外皮,然後拿去淘換贊助,最終即使做出了東西,贊助公司也不能拿去套現。
如果不能確定成功的話,楊銳倒是願意接受純粹的贊助,反正錢是給到自己手裡的,用這筆錢買的裝置等等,也不用還回去。如果是審查不太嚴格的基金,比如2010年以前的中國的自然科學基金,拿錢去買輛車開都沒問題。就是管理相對嚴格的基金,長期租賃一輛賓士寶馬什麼的也說得過去。
然而,楊銳真正的優勢,正在於確定能夠成功。儘管他腦海中的論文不能用於工廠化的生產,但只要有了研究思路,配合一些工藝流程之類的論文,重複各個生產環節的難度並不大,至少比收購一個公司再從頭研究小的多。
如果捷利康選擇的是化學合成法的話,難度更是千差萬別。
於是,就在楊銳長久的思考,以至於弗蘭奇以為他要答應下來的時候,楊銳開口道:“我還是願意作為一個……獨立承包商。”
這是個有點美式的詞彙,弗蘭奇立刻理解了過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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