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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七章 孫重山日記之一
我叫孫狗屎,今年十四歲。
我現在是龍衛軍遊奕騎的一個普通士兵。在此之前我好好在村子裡給地主放羊,地主林大老爺本是我家一個八杆子打不著的什麼叔叔。不過,這不重要,老人說過,窮在鬧市無人問,富在深山有遠親。就算林大老爺是我親叔叔又能怎麼樣,他還是當他的老爺,我還是做我的放羊娃。
我已經不記得什麼時候開始替他放羊了,只記得,經我手養大的山羊一隻接一隻長大,變老,然後變成一張張羊皮,被送到隆德城換成銅錢。然後,銅錢又變成羔子,然後羔子變成大羊。
事情就這麼簡單,反正林大財主手頭的銅錢越來越多,羊也越來越多。而我的個子也越來越高,直到能夠到財主家那頭大騾子腦門上的瘌痢。
日子過得平靜,在沒走出村子以前,我認為所有人都過的是這樣的日子。放羊,種地,種地,放羊。每天在山坡地頭把自己折騰到半死,然後上床睡覺。
而世界上也只有兩種人:財主、放羊娃。
要說理想嘛,我也不是沒想過。我曾經琢磨過,如果有一天我有一頭母羊就好了,一年下一隻羔子,十年下來那將是多少。只要給我一頭母羊,在給我十年,我就會變成孫大財主那樣的人了。每頓都有白麵饅頭吃,每天都穿著厚厚的羊皮襖子。
不,如果真有那天,我要兩件重著穿。
老實說,林財主對我還算不錯,他曾經笑嘻嘻地對我:“狗屎啊,過兩年,等你再長大些,我就招你做我上門女婿,天天給你白麵饅頭吃。”
上門女婿……好象還是不錯啊,林財主家的女兒今年八歲。長得方面大耳,像個白麵饅頭,看了就叫人喜歡。
如果真有那天,那我不也變成財主了。
好就再等幾年。
可是。一切都被那頭狼給毀了。
那天。我剛替未來地泰山大人擔了四桶水。又在地裡割了些草。累得厲害。在放羊地時候。竟睡了過去。
等我被羊群地慘叫驚醒地時候。一切都晚了。那頭懷了羔地母羊已經倒在血泊之中。一頭高大地青背公狼正咬在她地喉嚨上。
老人說過:放羊娃賠不起羊。
這話不對。像我這樣地放羊娃兩一張羊皮都陪不出來。更別說是一頭懷了羔子地母羊了。
我當時就在想,我的人生完了。羊死了,我也就當不成林大財主家的女婿,當不成他的女婿我也就當不成財主了。
最大的可能是被他吊到村口那顆柿子樹揍個半死。
老實說。那天我完全懵了,就那麼漫無目地地在山上走著。按照楊將軍說的那樣,簡直就是一具“行屍走肉”。
一天過去了。兩天過去了。直到我餓得實在受不了,這才發現自己走到了林慮縣。
一個尖嗓門的小個子軍爺站在一張桌上扯著喉嚨喊:“招騎兵了,不限個頭,只要你能拉開這張弓。”他手中揮舞著一張大弓,喊得滿臉都是熱汗。
我當時正餓得頭昏眼花,根本沒在意他在說什麼。我的目光完全被他桌上那塊炊餅吸引過去了,那時也不知道中了什麼邪,就那麼直直地走過去:“軍爺,能不能給口吃的。”話剛一說出口。我一張臉紅得快要滴出水來。
一張大弓伸到我面前來,那人大聲說:“把弓拉開,拉開就給你吃的。”
開玩笑,拉弓有什麼好難的,想當初為了打狼,我不知道做過多少。到現在,村子裡還掛著十幾張狼皮,都是我用強弓打來的獵物。當然,狼肉都下了林大財主的肚子——誰叫他是我未來地岳父親爹呢!
我提開弓。大喝一聲將它拉成滿月,然後扔到一旁,瘋狂地撲到炊餅上大口地吃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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