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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第4/5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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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小云卻已經整裝待發了。

主持人也明顯沒有想到朗朗乾坤下突然殺出這樣一個造型的帥哥。一陣暴寒後說。“啊,這位同學很幸運。恩,而且他的造型也很有個性。那麼就讓我們看看這位同學能不能給我們帶來什麼驚喜。”

臺下頓時傳來一片噓聲。倒不是因為苟小云的打扮實在是太搞了。而是因為苟小云根本就沒有自帶滑鼠就坐到的比賽桌子前,還問邊上的裁判。“大哥,有沒有滑鼠啊,借個來使使。”

看到苟小云那麼丟人,方少雲想死的心都有了,心想這回自己的名聲是徹底的壞了。趕緊溜到個角落一邊待著。而彭風等人卻在一邊納悶,怎麼一下就又出現一個方少雲,名字都一模一樣,而且就連為人,都是一樣的猥瑣。

裁判也挺樂的,還從來沒見過不自帶滑鼠就來挑戰的傢伙。估計裁判也挺有幽默感,隨手就拿了個雙飛燕滑鼠就給方少雲了。二十塊那種的,電腦城都快絕版了的那種。看臺下也頓時昏倒了一片,心想這個裁判也強啊。這滑鼠都拿得出來,這不明擺著坑人嘛。

可是苟小云卻好象不介意,還對裁判說了聲“謝謝啊,大哥。”要不是守衛森嚴,方少雲早就忍不住要把他從臺上拖下來了。這丟人丟到奶奶家去了。可現在的方少雲卻只有在臺下老實的看著苟小云在那裡耍寶。

其實苟小云倒不是對滑鼠沒什麼要求,只是苟小云怕自己的滑鼠一拿出來,就身份暴光了。因為雖然苟小云經常使用的滑鼠市面上也買得到,但滑鼠的上面卻有著RVA的標記和苟小云的個性Logo。一拿出來估計會場就要亂套了。自己處心積慮的戰神套裝也是白忙活了。

苟小云拿著古董雙飛燕點了一通,發現這個滑鼠雖然破了點,但至少三鍵齊全,沒啥大問題。所以就示意裁判OK了,可以比賽了。

第一擂的擂主是Bat的Hot,人族選手,在湖南乃至星際界也小有名氣,和苟小云也在職業聯賽中交過手。可是時過境遷,Hot當然不會想到坐在不遠處的墨鏡男竟然是苟小云。要知道苟小云可是天王級的,平時走在路上被人發現都要引起交通堵塞的。平時就算想請也是請不來的。而且他一向是在上海混的,怎麼可能突然出現在長沙街頭呢。

Hot的想法和方少雲估計也差不了多少,所以他的下場也就只能用悲慘來形容了。苟小云確實也挺猥瑣的,比賽的時候沒有選自己的蟲族,而是用了個隨機。裁判已經可以肯定這個走了狗屎運的傢伙是個菜鳥了。因為一般的高手是沒有人用隨機的。而且用了自己給的二十塊錢的地攤貨滑鼠,還能玩出什麼花樣來,那就真叫見鬼了。

第二十八章 半瘋的蟲王

(我頂你個肺啊,旅遊還辛苦更新,沒想到一下掉到第三了啊,你們還不給我頂起來。投起來。。。。)

苟小云剛開始的時候也有點鬱悶的,倒不是因為滑鼠的關係,而是因為搞了戰神套裝,一副墨鏡多少有點影響視力。苟小云現在明白當年的墨鏡男Elky純粹是為了擺酷了。

苟小云最強悍的種族當然是蟲族。但實際上苟小云用隨機也不是一天兩天了,苟小云在和自己的朋友隨便打打的時候,就經常會玩玩隨機。

苟小云的朋友中有的是人族和神族的高手,再說苟小云的對手又有哪一個不是頂尖的神族和人族高手,所以苟小云用起其它種族來,也是哼哼哈哈兮耍得有模有樣。

苟小云隨機出來的種族是神族。Hot探到苟小云的時候以為隨便搞搞就能把苟小云給搞死了。Hot一想到對方用的是地攤貨滑鼠就忍不住想笑,Hot以為就算對手是王緋雨,用那樣的滑鼠也搞不定自己。但事實證明Hot的想法太過於錯誤了。因為顛峰時期的王緋雨絕對要比苟小云猛的多。而現在的苟小云,用起地攤貨滑鼠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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