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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4章 血手印(二)(第1/2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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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兒們聽到我厲聲喝叫,嚇得面色一變,就齊整整的後退了幾步。然後,我就孤零零的成了她們包圍圈中一個可憐的孤獨者。

孤獨者?我為什麼會產生這樣的念頭?難道我傎的渴求得到庇佑?自從來這個世界,我就沒有想過要人庇佑。如果我現在需要人庇佑了,就說明我已經被眼前的女鬼打怕了。雖然直到現在,她們都沒能傷到我,但我清楚,繼續殺下去,我必死。

一個人要想對付成千上萬的鬼魂,沒有特殊的手段和一殺一大片的必殺技,豈又能殺退圍攻的鬼魂?答案是肯定的,不能。要想殺退成片的鬼魂,唯有大殺器——血手印。、

過去我就曾練過血手印,可由於時日久遠,竟然記了這血手印是如何結印的了。而可恨的是,亡靈天書上面,竟然沒有記載這血手印。

這破書,他奶奶的為何不記載呢?就在我低頭思考的剎那間,眾女鬼見我又陷入到了沉思中,當即又齊發一聲吼,就又衝了過來

而且,她們殺得越發兇猛了。

而且兇如潮水。看著她們兇猛的樣子,我也被徹底激怒了。這些該死的女鬼,想憑藉數里滅殺我,沒門。想到此處,我也下狠手猛殺起來。

猛殺,並不意味著我會放棄在心中揣摩血手印。

血手印才是這滅殺這些鬼魂的大殺器。沒有這個大殺器,被殺者就會變成我。我怕死,因為我還沒有給老高家留下一丁點兒血脈。如果我就這樣死了,到了地下,也沒有臉見列祖列宗啊!

死前,我怎麼也得給老高家留下點血脈才行。

這,也是我一直努力活著的原因。

自打父母出車禍死了,我就有這樣的想法。

雖然這樣的想法極為庸俗,但世人都這樣,我也只能這樣。如果我不這樣,就會有人戳我的背脊骨。我不想別人戳我的背脊骨,所以我覺得人活著就得不斷地適應庸俗。

庸俗,是滅殺個性的天然良藥。

這些年來,我的個性早就趨近於零了。因為如果我不庸俗一點的話,身邊就會沒有朋友。比如有人喊你吃喝,你必須去,否則你就是清高;有人叫你去玩,你得去快點,不然就會難聽的名號落到你頭上。一句話,要想活自己,很難。

要想活出自己的本色,除非你不結婚,不結交朋,不工作,不與你交往,否則就扯談。我早就看淡了世事,包括對我的人生,我都沒有多大的追求。

其實,我已經淪陷為一具行屍走肉,早就失去了本我。別人眼中的我,是假我,而非真我。真我,早就死了。如果真我不死,那我就無法在這個世上活下去了。

世人獨醉我獨醒,這是最難活的境界。

千古以來,也極少有人這樣活,因為這樣活太累。

因為活得太累,所以我曾我萌生自殺的念頭。

但不知為什麼,我一直都沒有勇氣自殺。但我相信,也許有一天,我真會自殺的,因為我已經覺得生活沒有任何意義。

生活的意義是什麼,我從來不想思考,也從來沒有思考過。在我看來,生活就是從生下來,每天必須要填滿肚子。換句話說,吃飯穿衣睡覺就是生活。但我們有人卻它定義得太高大上了,叫人難以適應。

由於不適應,所以有人選擇了自殺。

自殺,是解脫生命這個鎖鏈的最佳的方式。雖然我不主張自殺,但我看不慣生活中種種假醜惡一類的嘴臉。正因為看不慣,所以常常遭到他人的嘲諷,包括我最親的人。

其實人活在世上,本就沒有所謂的友情,親情……但有人整出了這些情來,而且還頗受這個世上的人歡迎,如果你不適應,那你就會變成了一個被遺棄的人。

其實,我就是一個被遺棄的人。

因為在這個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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