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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過話,沒有人彙報曾見過他們兩人在一起。
“瘋狂石光號”上有指紋及掌紋,足以證明凱特與漢娜曾在船上,不過那些指紋大都與其他指紋重疊,其中有少數是與哈丁的指紋重疊,不足以讓蒐證人員確認是最近留下的。令辦案人員感興趣的是除了卡本特、高布萊斯、凱特、漢娜、史蒂文等人之外,有25組指紋——其中至少有5組小指紋應該是兒童的手紋——是在船上的大廳採集來的,其中有些與在布里吉家中採集到的指紋相符,不過卻與艙房內採集的不符。因此,哈丁顯然曾在船上大宴賓客,不過宴會的性質仍然成謎。他的說法是他每次在港中停泊後都會邀請其他船員到船中的大廳小聚,由於缺乏足以推翻他說詞的佐證,警方接受了他的說法。然而,他們對這一點仍滿心好奇。
暗潮10(4)
鑑於廚房內有乳酪與蘋果,凱特·桑納的最後一餐似乎是警方可以掌握的證物,但法醫指出無法由已經消化殆盡的食物來辨識其購買地點。在特易購公司購買的“金好吃乳酪”,在經胃酸消化後,和在桑斯柏裡公司買的“金好吃乳酪”化學成分完全一樣。連那件小孩的圍兜也無法當成明確的證據,因為上頭的指紋顯示,史蒂文與另兩名不明人士曾碰過這件圍兜,但凱特·桑納卻沒有摸過。
他們在聽過尼克·印格蘭姆的通報後,將注意力集中在船上找到的那隻登山揹包上,那是個三角形的黑色揹包,裡面有一些糖果的包裝紙。保羅和丹尼兩兄弟都無法精確地描述它——丹尼說:“那是個黑色大揹包……”保羅說:“那很大……我想可能是綠色的……”——星期天時揹包裡到底裝了些什麼東西不得而知,甚至警方也無法確定這隻揹包就是那兩個孩子當天所看到的那個。史蒂文·哈丁對於警方對他的揹包感興趣而深感不解,他堅稱那當然就是他當天所使用的揹包,並且解釋他之所以將那個揹包留在山邊,是因為裡面裝有一瓶水,他不想揹著水到船棚然後又揹回來。他還說印格蘭姆警員從來沒有向他問起揹包的事,所以他當時才沒有提起。
任職於利明頓高街特易購公司的一位收銀員出面作證,使警方不得不放棄對哈丁的懷疑,她在上一個星期六當班。
“我當然認得史蒂文,”她看著他的照片指認道;“他每個星期六都會來採購。我是否看到他上星期和一個金髮婦人以及一個小孩說話?當然有。他正要離去時看到她們,他說了聲:‘可惡!’因此我說:‘有什麼問題嗎?’他說:‘我認得那個女人,她會來找我說話,因為她老是如此。’所以我就裝作很嫉妒地說:‘她很漂亮。’而他說:‘算了吧,冬恩,她結婚了,反正我有事要忙。’他真說對了。她果然找他說話,不過他沒有待太久,只拍拍手錶便匆匆離去。你問我的意見?他還有好事在等著,他不想耽擱了。她在他離去時滿臉氣惱,不過我不怪她。史蒂文是個性感的帥哥。如果我不是三個孫子的祖母,我自己也想追他。”威廉·桑納聲稱對郎頓別墅的擺設與他妻子的日常作息都沒什麼概念。“我一天離家12個小時,由早上7點至晚上7點,”他告訴高布萊斯,彷彿那是件自豪的事。“我對她在奇切斯特的日常作息比較熟悉,或許因為我認得那邊的左鄰右舍,以及她所談起的那些商店。如果你知道名稱,就記得比較清楚。在這裡情況完全不同。”
“她常談起史蒂文·哈丁嗎?”高布萊斯問。
“他是不是就是拿了漢娜鞋子的那個畜生?”桑納憤然追問。
高布萊斯搖頭。“如果你不妄下結論,我們的進展會快很多,威廉。我要提醒你,我們仍然不知道那雙鞋子是不是漢娜的。”他與桑納對視著。“既然提起了,讓我警告你,如果你開始對這件案子的任何事情作推論,很可能會妨礙我們辦案,也可能會使謀害凱特的兇手逍遙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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