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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在心裡說,也沒辦法跟人解釋,你越解釋,反而越解釋不清,不如不說。
溫勇是回到辦公室之後在透過電腦線上上問的李海燕,昨天有沒有去看電影,李海燕也是二話沒說,就直接承認了,而且還承認跟我一起去看的。我當時還正在認真工作,沒注意到溫勇臉上的情緒變化。
後來溫勇線上上發了一條資訊:
“老袁,我算認識你了。”
“怎麼啦?老溫。”我有些莫名其妙。
“還跟我裝?”
“裝什麼?”
“你不去當演員真是太可惜了,你說你昨天跟誰一起看電影?”
我一下子明白了,明白了之後又轉過身去,向身後的玻璃房子裡看了一眼,那是王副總的辦公室,裡面正坐著王副總,他的身影模糊。這個老王,你也不該這樣壞我的事啊,我還沒說你跟張小豔之間的事,你倒好,倒先把我跟李海燕之間的事給抖了出來。
那也別怪我不客氣了。
但是現在溫勇正在生我的氣呢,我也只好先回應他:
“昨天確實跟李海燕一起在看電影,不過你別想多了。”
“老袁,你就別裝了,我問了李海燕的,她說了她男朋友就是你。”
“她真的這樣說了?”
“你不信?”
“不是不信。”
接著溫勇倒讓我真的信了,因為接下來溫勇把剛才他問李海燕的話,線上上的兩人對話複製貼上了過來,發給我,我想否認也來不及了,只好嘆了一口氣。
我倒沒有怪溫勇的意思,怪來怪去得怪老王王副總這個壞蛋,太不是東西了。怎麼能這樣對我呢?
可是我沒想到王副總的無恥還遠不止於此。
那天下班的時候,我看到溫勇跟王副總一起走的,兩人一邊走還一邊說話,顯然,溫勇把王副總當成了知心人。我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有件事差點忘了,我是不能得罪溫勇的。
不能得罪溫勇並不是說溫勇能把我炒了,或者他能打我怎麼著。不是,他並沒有這個權利,而且我是編輯部,他是諮詢部,還不是一個部門的。相關利害衝突幾乎沒有。可是我突然想起有一次在超市裡,讓溫勇撞上我跟梅總一起的事。
雖然梅總後來告誡了他,叫他不要亂說,事實上我他也的確沒亂說, 兩個月過去了,沒見溫勇亂說,可是那天跟老王在一起他就把這件事給說了。
“王副總,有件事我還沒告訴你。”溫勇說。
“什麼事?”
“關於袁江濤的。”
“關於袁江濤的什麼事?”
“我跟你說了,你可別跟別人說。”
“小溫,人家袁江濤把你當傻子耍,你還怕他?”
“不是怕他,是怕梅總。”
“梅總?”老王一聽來了勁頭,跟袁江濤有關,還跟梅總有關,這是什麼事兒?老王很有興趣知道。
接著溫勇把那天在超市裡如何見著我梅琳在一起,還十指相扣,手拉手在超市裡逛說了,不但說了,而且還添油加醋,說我跟梅琳還特意選購了避孕套。肯定是晚上在一起上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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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老溫,真不能個東西,那天在超市裡,我的確拿起一盒套套看了看,也讓梅琳看了看,可是並沒有買啊。現在倒好了,他倒把這個情節給你加上,這不是敗人的興嗎?
當時老王一聽,就來了勁頭了,說:
“小溫,你說的可是真的?”
“王總,我還能騙你不成?”
“嗯,這麼說來,袁江濤這是腳踏幾隻船啊,而且其中一隻腳還踩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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