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案件反思,收藏筆記(第1/2 頁)
雖然沐陽拒絕了,但林澈還是安排了人送她回學校。
這個案子沐陽幫了大忙,讓熬了一夜的小姑娘自己坐公交回學校,這麼沒人性的事情,林澈幹不出來。
林澈心裡有點堵,看著周樂平的微信,猶豫了半天,還是沒有把編輯好的訊息發出去。
周欣羽死亡的真相,別說是一個孩子了,就連他們這些大人,都覺得太過殘酷。
以前知道青少年心理健康很重要,但認識沒這麼深刻。在審孫芳芳的時候,林澈就發現,在好幾個關鍵時間和關鍵事件上,如果孫芳芳受到了正確的心理引導,就不會一步步發展成這樣了。
舅舅犧牲的時候,表弟還沒出生,沒有父親的陪伴,對小孩來說是很大的缺憾。再加上失去丈夫的舅媽,把人生全部的寄託都放在了兒子身上,難免有時候對他的管教過於嚴格,正是青春期的孩子很容易叛逆,可能有很多心裡話都不願意跟舅媽說,林澈覺得自己很有必要多和周樂平聊聊天,談談心。
這麼想著,林澈刪除掉對話方塊裡的話,重新發了一句——
【案子破了,放學我來接你,跟你彙報案情。】
林澈收起手機,等王局來的功夫,拿起沐陽寫好的材料,這一翻開,就徹底看進去了。
也有不少案件因為涉及其他領域的專業知識,需要專家出具一些專業意見和分析報告,但大部分都專業性很強,有閱讀壁壘,需要邊研究邊看。
林澈完全沒想到,沐陽給的這份報告,深入淺出,專業的部分很嚴謹準確,通俗的地方哪怕是普通人都能看明白,關鍵是和案情結合很緊密!
如果警方出具的案件報告,還原的是整個犯罪過程,那沐陽的這份心理分析,還原的就是孫芳芳心理扭曲的過程。
分析報告最後,是沐陽寫的一段總結。
一、嫉妒多發生在同性別之間
異性之間,許多方面無從比較,所以嫉妒多發生在同性別之間。嫉妒帶來的痛苦和煎熬,主要來源於“世間另一個形象對自己形象的否定”,這種否定並不是主觀上的,而是對方的“存在”自帶的。因嫉妒而殺人,本質上是希望那個參照物消失,這樣便可以接納自己的形象,能夠更坦然地愛自己。
本案中,孫芳芳將周欣羽當做參照物,在比較中不斷否定自己的形象,嫉妒心理不斷扭曲,最後萌生了希望參照物消失的想法,即殺人動機。
二、嫉妒的物件多是身邊的人,嫉妒的內容多是自己最看重的方面
嫉妒心的萌生需要參照物,參照物多來自身邊。如果兩個人不在一個圈子,一個社會,一個階層,跨越太大,比較無法進行。簡單來說,一個女生嫉妒比自己美貌的閨蜜,但大機率不會嫉妒長相更美的明星,因為她明白自己和明星不是一個圈子,沒有可比性。一個看重成績的學生,會嫉妒的物件是那些輕輕鬆鬆就能考得好成績的學霸,而不是長得漂亮人緣好的交際花,因為別人更優秀的這個點,不是她所看重的。
本案中,孫芳芳選定周欣羽作為參照物,一是因為周欣羽的主動交友行為,將孫芳芳拉進了一個她本不會去比較的圈子,二是因為在孫芳芳看重的幾個方面,周欣羽都比她優秀很多。
三、嫉妒,主要源於自己無力更改的方面
嫉妒常常針對的是“與生俱來”的方面,漂亮、聰明、家庭條件……這些最容易招致嫉妒,因為這些如同天賦,很難透過努力實現。而能吃苦、會化妝、有耐心、有品味、身材好等等條件,因為可以透過後天努力追趕,所以產生嫉妒心的機率較低。換言之,人類所有的嫉妒其實也是在感嘆某種先天的不公。但值得注意的是,這種感嘆也可能是某些嫉妒者的心理誤區。善嫉妒的人,常常會把對方的優秀和成功歸結到先天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