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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禮物。於是,羅根在白天好好睡了一覺,到了黃昏從趙邁留下的還沒有開瓶的酒裡面隨手拿了一瓶,整理整理衣服就出發了。
街上的人大多行色匆匆,不過還是有幾個人和羅根友好地打招呼——仍舊是女性居多。據說女人可以透過嗅覺辨識資訊,而一個永生不死的人能散發的氣息是很獨特的,這也是他吸引異性的原因之一。不過人類的嗅覺不能和狗相比,而狗的嗅覺又比狼弱不少。
金剛狼在托爾金家門口站住了腳步,鼻子吸了吸,然後扭頭看向街道對面。隔著兩個車道,一個穿著灰褐色風衣的人站在街邊的煤油燈下,藉著微弱的光芒看著手中的報紙。羅根眯起眼睛,發現報紙上面的文字和照片是會動的。
他低頭看看手中的酒,是拉圖莊1913,戰爭爆發之前的好酒,可不能浪費。他把酒瓶放在地上,然後活動活動手腕和手指,徑直朝那個人走去。
“嗨,你在這裡做什麼,需要幫忙啊?!”
那個人抬起頭來,是一個年輕的白人男子,一雙褐色的眼睛炯炯有神。他對著羅根微笑著,將端著的報紙放下,但順勢從裡面掏出一根魔杖來:“昏昏倒地!”
強烈的眩暈感命中羅根,讓他回憶起了第一次坐船渡過大西洋時遇到的暴風。搖搖擺擺、顛顛倒倒,然後是船毀人亡和兩個月的海上漂流。泰坦尼克那一次更是悽慘,他在船艙裡整整灌了三天冰冷的海水,才終於切開大門逃出來。所以羅根非常不喜歡乘坐任何離開地面的東西,更是對眩暈的感覺深惡痛絕。
他的眼前發黑,身子已經在下跌的過程中。不過他強大的自愈能力很快就讓緊繃的神經和大腦恢復,所以他在臉著地之前已經用雙手撐住。他從來不是被人打了不還手的主兒,而且趴在地上的姿態絲毫不會影響他的靈活。他雙手雙腳發力猛衝上去,兩步就橫跨了整條街道,就像一匹出擊的狼。
“混蛋找死!”羅根撲至空中,雙手握拳,爪子從指間猛地穿出來。他嚎叫著衝向穿著風衣的巫師。
那名巫師嚇了一跳,是真的向後小跳了一下。魔杖一揮一甩:“統統石化!”綠色的光芒在兩人之間爆發,羅根在空中就被變成石像,一下子失去了平衡,哐嘰一聲撞上了路邊的煤油燈。
“長著爪子的狼人?怎麼還有活下來的,還能跑到英國來?”那名巫師站直了身子,整了整剛才弄皺的衣領,搖了搖頭道:“果然,魔法部都是群沒用蠢材和廢物!”
他跨步從石像狼人身上跨過去,卻聽到腳下傳來噶啦噶啦的聲音。石像表面出現大量裂紋,然後是碎裂的石屑不斷抖落。在一層拇指厚的石皮下面是羅根血肉模糊的身體。石化咒語讓他失去了全部的面板和毛髮,但是在肌肉層被阻攔住了。他相當於被整體脫皮,其中的痛苦可想而知!
疼痛催發了狂怒,也更加激發了他的鬥志。羅根炸開自己的石像,面板和爪子在迅速恢復。被一個沒臉但是佈滿血漿的狂戰士盯著,風衣巫師也知道事情不妙了。
可以看得出來,這個狼人對魔法的抵抗力並不好,但是如此強大的自愈能力前所未見!**層面上的傷害最多隻能阻止他片刻,卻不能徹底放倒他。
失去了面板的羅根動作有些緩慢,如果不是強大的自愈能力,他的內臟都要掉出來了,就別說還能搖搖晃晃站起來。巫師皺著眉頭,他還有任務要完成,不能在這裡耽誤時間,必須速戰速決。
“阿瓦達索命!”魔杖射出了綠色的光芒,正中羅根的心臟。他雙眼一翻,直挺挺倒在地上,不再動彈。
“身體再強壯,不過還是個活物而已,該死的還是會死。”那巫師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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