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7章 殺人不過等閒事(第2/2 頁)
,一個是頑固的保守派。
不管是王安石的青苗還是易市法,在他看來都是有損國體作為,會招老百姓嫉恨,因此,極力反對之,併成為保守派的主要領袖之一。
文彥博的思想雖然保守,跟蘇軾、司馬光攪合在一起,反對王安石變法,但他確實是個能臣,他能在仁宗、英宗、神宗、哲宗四朝為相,都是一步一個腳印走出來的。
相對於後來的王安石變法,陳讓的思想變革相對於王安石來說更加的激進,王安石變法,改變的只是經濟狀況,得罪也只是那些地主官僚。
而陳讓的那些文章,就像是一把利劍,直刺仕人階層,這是文彥博無論如何都不能接受的,但是,現在的陳讓在合州城,王安石這個知府不管,他也管不著。
對文彥博,陳讓的印象還是蠻深的,而且,特別是他作為保守派的領袖,陳讓並不想跟他有過多的接觸,正如年前,自己破除靜安軍的隱患後,就沒有想過去成都府見他。
在自己的羽翼未豐之前,他是真的不太想跟文彥博這樣的人攪在一起,別以為古代的讀書學的是孔孟中庸之道,就是謙謙君子,仁義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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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他們來說,殺人不過等閒事。
他們殺起人來,那是一點都不會手軟的,遠的不說,就說眼前的這個文彥博,他在軍營踢球的時候,聽到外面喧譁,一打聽,得知是卒長在鞭打士兵,而士兵不認罪。
便把他們叫進來,詢問後,那士兵還是不認罪,再次鞭打,仍舊無果,便直接叫人拉出去砍了,然後繼續踢球,踢完就回家了,就像屁事都沒有發生過一樣。
在他們的眼中,人是分三六九等的,古代的軍士其地位原本就很低下的,在大宋朝這個重文輕武的年代就更加低下了。
一個七品的縣令,殺一個七品的武官,甚至更高階別的武官,連請示都懶得請示,直接咔嚓了事,根本就不會跟你廢話。
就像眼前的文彥博,那個士兵認不認罪,重要嗎?一點都不重要,只要我認為你有罪,那你就是有罪,殺你一個小小計程車兵,跟踩死一隻螞蟻有區別嗎?
沒有任何的區別。
就跟文彥博的好友蘇軾,把自己懷了孕的小老婆送人,有問題嗎?在他們看來一點問題都沒有,而且,在他們的圈子裡,還被傳人美談。
陳讓想在大宋朝推動工業革命,像文彥博這樣的人,他是真的想敬而遠之的,像文彥博這樣的人,能力越強,對他的傷害就越大。
以自己的變革之列,遠超後來的王安石,他是真的不想自己像那個小兵一樣,還沒冒頭,就被文彥博一棍子敲死。
:()大宋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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