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懸案偵查(第2/2 頁)
陸欣蕊聽後,她調侃道:“所長,你啥時候這麼八卦啦?您這紅繩可不能亂牽,人家小王心有所屬,我這個花瓶,可供欣賞,只希望大家別玩壞了!”
楊所長笑笑說:“哈哈,我真是有點老了,犯糊塗了。但小蕊,你們這些小年輕,男歡女愛的事,我們還是很有興趣的。當然,玩笑歸玩笑,我們繼續回到正題。大家彙報一下,關於案件有什麼發現?”
王明凱說:“我們走訪了張明富生前工作的活動區域和能檢視到的監控區域,發現,張明富在十一點半之前都能看到他的身影,十一點半後,就沒有他相關的資訊了。這我們可以初步判斷,他是在十一點半後遭遇不幸,兇手很有可能是提前知道他的行蹤,才能準確的對他下手。”
楊所長說:“作案時間的跟進,有一定的發現,那其他人呢?”
宋教員彙報道:“我這邊經過查閱了以往的犯罪人員的記錄,有一個名叫方挺龍的販毒記錄,以及對上級有關的緝毒人員的闡述中瞭解到。”
方挺龍,生於臺灣,在大陸雲南地帶販毒,他有個外號,又名毒龍。在緝毒人員發現後,準備抓捕的途中,他燒燬了自己的房子,殺了妻子和兒子,後跳河自殺。但,警方經過對他跳的河進行搜查,並沒有發現他的屍體。
楊所長搖搖頭說:“宋教員,這二者之間好像並沒有什麼關聯。而且,方挺龍的案子,我也知道一點。但當時那種情況,他從將近幾百米的大橋跳下去,活著的機率,實在是太渺茫了。”
宋教員辯解道:“既然,警方沒找到,那就不能排除他沒有生還的可能。若他還活著,那實行報復,也是極有可能的。”
楊所長彷彿更抗拒,他有點生氣的說:“這個就不用在討論了,我們不是在拍電影。我覺得重心依舊要放在陳保國的廠裡。所以,我想讓陸欣蕊和王明凱同志去那京路,我會聯絡沙河派出進行配合他們,時刻關注廠區的動態。然後,加強巡邏,確保在兇手再作案之前,將其捉拿歸案。”
陸欣蕊提議道:“所長,我建議,撤去巡邏,一來,穩定民眾的情緒。二來,採用暗崗巡邏,避免打草驚蛇。”
楊所長滿意的說:“這個建議很好,那就按照欣蕊說的去做。”
陸欣蕊問:“所長,監視陳保國的廠,是否會值得?是否又過於冒險?因為,我們誰也不確定陳保國是否真的有嫌疑?至少,目前,他的做法是足夠證明他的清白的。”
楊所長解釋道:“清白的未必真的清白,如果,他本身就是隻狐狸,那麼即使他成精。也會在某一時刻,露出他狐狸的尾巴。因為,再好的裝飾,也掩蓋不了狐狸的本質。”
宋教員擔心的說:“所長說得有一定是道理,若陳保國真是狐狸,那解釋得通,若命題的根本,陳保國是人,那所有的推理就太冒失了。我們承擔不起判斷失誤後的代價,希望所長三思而行。”
楊所長無奈的說:“目前,案子的頭緒,僅僅是知道和陳傅的老廠區有關,也只是猜測,而上級領導又催促我儘快找到突破口,我這也是沒辦法的辦法,靠猜想,只能死馬當活馬醫了。”
王明凱附和著說:“不做永遠沒有可成的機率,只有嘗試了,才有可能。若不去實踐檢驗的真理,那就不是真理了。我主張去查陳保國的廠,我相信一定有收穫。”
宋教員拒絕道:“我反對,猜想畢竟沒有實際的證據證明。我建議,等他的廠開業以後,再做觀察。現在,我們只能和獵物比耐心,獵物若動,順藤摸瓜,抓捕是早晚的事。”
楊所長說:“好,就先等吧,散會後,小王和欣蕊去將陳保國他們的捐資拿給李芳蘭,其他人回到自己的崗位,各司其職。就這樣,大家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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