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我為什麼要惹他(第1/2 頁)
距離跑車不到一百米的一條巷子裡。
等跑車轉過街角,鍾慶這才緩緩露頭,然後緊緊地咬了上去。
他身上到處都是傷痕,各種色彩的布條纏了滿身,隱隱透著血跡。
昨天傍晚從傅胤和阿文手中逃走之後,他在隧道附近停留了十多分鐘,親眼見證了程大志的死亡,而後便頭也不回地逃離了水滴巖隧道。
一夜奔逃,他不敢深入林子,又不敢上高速,生怕被方鳴等人預測到他的逃跑路線,開車在高速上追他,於是只能沿著高速邊緣逃跑。
夜晚的野外,即使是高速路周圍,也絕不會少了蟲子,他很快便被盯上了,一路上靠著分身術才勉強逃得一命,卻依然把自己弄得傷痕累累。
他在收費站附近發現了那輛被方鳴等人捨棄的皮卡,看到了一灘灘浸入水泥路的血跡,在一攤血跡旁找到了一塊手錶。
那是他父親從別人手裡搶的,可能值個幾十萬的品牌貨。
現在就這麼被人扔在了路邊,上面還浸著血跡。
他沒有哭,因為哭聲會招來蟲子。
他把手錶帶上,如同一頭受傷的孤狼,在高速路口下面的小區裡找了一間屋子,默默地潛伏在黑夜裡舔舐傷口。
他一夜沒睡,因為擔心方鳴等人會連夜回城。
一直到黎明,見到一輛跑車從高速路下來,遠遠地就能看到駕駛位上那張讓他夜不能寐的面孔,他忽然笑了起來。
一雙眼睛幾欲擇人而噬。
尾隨著跑車一路在城區穿行,他身上的血腥味逐漸吸引了一些蟲子的光顧。
鍾慶好似沒有任何感覺一樣,任由蟲子將自己包圍,撕碎。
下一刻,一道一模一樣的身影又從另一條巷子中走了出來,只是臉色更加蒼白了幾分。
跟到黃豐路,眼見著跑車鑽進了天橋下,鍾慶遲疑了一下,並沒有跟進去,而是選擇了繞過天橋。
分身並不是無窮無盡的,每使用一次分身術,他就要消耗幾分心血。
對方不是蟲子,親眼目睹了方鳴跟程大志鬥智鬥勇的他深知對方到底有多狡詐,此行只為了確定對方的老巢,以便之後報仇,不宜節外生枝。
他剛剛走到前面的出口,便見跑車駛了出來。
防窺玻璃擋住了車裡的視線,但跑車的底盤明顯比之前高了一些。
他回頭看了一眼天橋下黢黑的洞道,冷笑了一聲,接著毫不猶豫地繼續跟上了跑車。
那些兵器和食物都還被綁在車頂,他不相信對方會把這些足以武裝一個排的武器拋棄。
現在這個人命如草芥的世道,幾個女人的性命怎麼可能比得上這些武器?
對方之所以搞這一出,不就是想誤導他?
“你很聰明,但我也不是傻子……”
……
emmm,怎麼說呢。
只能說,雙方的思想、價值觀都完全不在一個頻道上。
這波啊,這波叫做聰明反被聰明誤。
一直跟到中醫院附近,目睹了跑車開進中醫院裡,又在門口守了半天,沒見對方出來,鍾慶這才離開,在附近找了一間隱蔽的屋子住了下來。
有賴於老鐘的保護,自從蟲潮爆發之後,他就沒回過城裡,每天只專心狩獵蟲子,練習武道功法和分身術,這才有了今天的成就。
但同樣的,這也導致他對於城內的情況並不怎麼了解。
若是他接觸過國術館,再聯想到傅胤和阿文的身手,恐怕根本就不用跟蹤,也能猜到三人跟國術館有關。
只可惜他並不清楚,此時已經在方鳴的刻意誤導下盯上了中醫院,準備養好傷後就展開復仇。
他現在肯定不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