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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在普通農民建築工勞務工資超越百元一天的今天,三四百元每月的村幹部工資明顯偏低,由此導致部分村幹部精神狀態不佳,村幹部只是應付工作,對群眾急需解決的熱難點問題顯得束手無策。對解決改革發展中遇到的困難信心不足,在發展上不是主動去尋求對策,而是眼睛向上,等上級給優惠、靠上級出思路、向上級要錢物,工作中缺乏主動性、創造性 ;出現了人心渙散的局面。少數基層幹部在工作中開拓創新意識不強,維持工作現狀的思想濃厚,“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總認為基層幹部工作累,沒想頭,沒奔頭,沒搞頭,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無所用心,得過且過,工作態度消極。
二是學習鬆懈,思想觀念不新。一些基層領導幹部不愛學習、不愛鑽研,市場意識淡薄,接受新事物較慢,思想觀念保守,工作循規蹈矩,缺乏開拓創新的勇氣和魄力;有的幹部安於現狀,盲目樂觀,滿足於“步子不大天天走,成績不大年年有”,面對經濟全球化的新形勢和入世對農業的衝擊,沒有危機感和緊迫感;一些領導幹部一葉障目不見泰山,看不到市場經濟體制在日趨完善,思想深處還受計劃經濟體制的影響,對新形勢下農民增收和產業結構調整缺乏深入分析,跟不上黨的號召和國家的宏觀政策要求,不能以市場為導向引導群眾致富。
三是責任缺位,服務意識不濃。一些鄉村幹部宗旨觀念淡薄,為群眾服務的自覺性不強,對“執政為民”、“群眾利益無小事”的觀念認識不到位,抱怨鄉村幹部的工作太雜,責任過多,壓力過大。個別幹部對群眾反映的困難和問題漠然視之,推諉扯皮,久拖不決,使一些簡單問題複雜化,最終導致矛盾激化,甚至造成群眾越級上訪或過激行為。一些鄉幹部和村幹部一碰到開展活動就講報酬,覺得一個月幾百千把塊錢的工資下鄉搭船乘車經不起幾下折騰,因此對於又苦又累的工作不是主動承擔,而是極力迴避。
四是留於形式,工作作風不實。 主要表現在個別幹部官僚主義、形式主義比較嚴重。工作作風飄浮,方法簡單,習慣於以會議落實會議,以檔案落實檔案,整天泡在“文山會海”之中,沉下身子抓落實不夠;有些基層幹部對複雜問題和熱點問題工作方式簡單粗暴,不願意耐心做工作;一部分幹部不願意深入到困難的地方和矛盾多、問題大的地方,不能真正下去解決問題;一些領導幹部不能深入進行調查研究,不能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和總結推廣群眾創造出的好做法、好經驗;有的幹部沒有把身上的擔子當責任、當義務,對群眾缺乏深厚的感情,想服務、會服務、能服務、提供優質服務的意識和能力欠缺,“手長袖短”的現象比較突出;有的幹部工作掂輕怕重,推諉扯皮,吃不了苦,受不了累,艱苦奮鬥精神缺乏,奉獻意識較差;有的幹部光說不幹,或說多幹少,重言輕行,在數字上做文章,在彙報上下功夫,欺上瞞下,不抓落實。
五是律己不嚴,紀律觀念不強。個別幹部在處理村務上優親厚友,甚至假公濟私。如在宅基地審批、村集體土地承包、農村低保戶上報、救濟糧款發放等方面,標準不一樣,條件不一致,不能一碗水端平。部分村幹部將主要精力放在自己的事業或經營上,把管理村務當作兼職,不能堅持正規化辦公,一些幹部懶、散、拖,等、靠、要的思想嚴重。由於村幹部家在農村,自己也是農民,長期大量的農村工作需要花費不少時間,每年領取一定的補助與付出的不相適應,使得少數村幹部有吃虧的思想,不願乾和不想幹,不嚴格要求,缺乏工作熱情和責任心。遇到問題繞道走,在國家利益集體利益與個人利益發生衝突時,首先考慮的是自身利益;在小團體利益與大局利益發生衝突時,竭力維護小團體利益,沒有正確的是非觀念。個別地方發生了不穩定的問題時,農村幹部不是勇敢地站出來,以積極的態度化解矛盾,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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