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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採買,串門等各種名義出門結交朋友、打聽訊息。
郭燕知道這些人的身份,也不好意思太過使喚伺候她的“貼身”丫鬟,嬤嬤等人,當然,郭燕在心底也是忌諱她們,如不是特殊需要,一般都是把她們留在官邸,放她們去幹本職工作。
郭燕夫妻“劫後餘生”,把子女也送回了京城,那些丫鬟僕婦也極少來打擾他們夫妻二人,兩人二人世界過的正自在,也沒有想過要添置人手,除了屋裡的事需要親力親為有些不習慣外,兩人卻找回了初時的甜蜜,感情越發的濃了。
一般民眾都是逼官府如蛇蠍,這婦人卻如此堅持的要把女兒賣給郭燕,看似因為生活困苦,聯想到她先前罵丈夫時候的話,卻不難想象她是為了保護女兒。
郭燕有一絲感動,正在猶豫要不要把三個女孩子先留下來再說,錢元脩卻已經代她做了決定,不僅要賣下了三個女孩,還要求連那婦人一起帶走。
郭燕只當錢元脩不捨這位母親跟她的女兒分離,也沒有阻攔。
那賣女兒的男人先是有些惱怒婦人阻止其賣女兒的舉動,差點動手打人,後來聽說郭燕夫妻是官府的人,竟然嚇的不敢動彈,等到婦人賴著郭燕要賣女兒的時候,直接跪在地上大氣不敢吭,再到錢元脩說要連他老婆一起買的時候,他都有些傻了。
那婦人一聽錢元脩連她一起買,自己跑去找來了紙筆寫了賣身契,自己和幾個女兒一起按了手印,母女幾個一起賣身給郭燕夫妻。
這位婦人大概是對他丈夫厭透了,只看她乾脆利落的簽字畫押,等郭燕給了她丈夫銀子,一件衣服都沒有帶,直接領著三個女兒跟著郭燕夫妻走人,就知道她的決心有多麼的大,郭燕心底那一點拆散人家家庭的愧疚也煙消雲散了。
被這件事情一鬧,錢元脩和郭燕也沒有了再遊玩的心思,乾脆帶著人回了衙門。
既然把人賣了回來,按例就該給她們入身份,錢元脩卻不讓給她們辦奴籍,還辟了個院子讓她們母女在裡面住著,吩咐無事不要出來。
郭燕也不是非要使喚丫頭不可,那幾個孩子年紀也不大,她也不忍心使喚她們,她們母親能夠做的活也都有人做,也不是非需要她幹活不可。
只是,看到錢元脩突然沉默下來,郭燕直覺認為錢元脩多了心事,還跟這母女四人有關。
自從郭燕坦白身世起,兩夫妻之間就沒有過什麼秘密,就算是錢元脩的公事,他也會拿回來找郭燕商量。
郭燕也不是等錢元脩坦白才問的人,直接問他:“你認識安氏?”郭燕想了又想,錢元脩是從賣回了安氏母女開始起才有些不對,所以才肯定的問錢元脩是不是跟安氏是舊識,想也知道,那三個女孩子比錢展鵬都小,這些年她一直跟錢元脩一起,除了安氏,他不可能認識別人。
錢元脩同樣沒有料到會在這裡遇上他的前妻,不,這裡沒有前妻一說,這位按照法律上來說,依然還是他的妻子,因為錢展鵬的生母屬於私奔,兩人一直沒有到官府解除婚姻關係,錢展鵬連一封休也沒有給對方,當然,錢展鵬的生母也沒有給過錢元脩任何可以解除婚姻的東西。
這次兩人遇上,說是意外也算是必然。
前面說了,大興的戶籍制度極嚴,各地官府都會按例檢視戶口,錢元脩的前妻安氏,走的時候確實是帶了自己的戶口頁子,可惜,那上面有個人檔案,婚配狀況一目瞭然,跟他一起私奔的費二牛,雖然託人把寫著錢元脩的名字的地方寫成了自己的名字,可是,他們畢竟沒有在官府備案過,他們做賊心虛,為了怕露餡,就得不停的挪地方,一個地方最多不敢住滿三年。
好在這個時候的戶籍沒有後世的聯網協查制度,安氏和費二牛躲了幾年也漸漸的安定了下來,選了一處定。
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