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章 錢法混亂國用難(二)(第1/2 頁)
但是嘉靖對於鑄錢還是十分重視的,並頒下聖諭,要求“戶部仍會同工部查累朝未鑄銅錢俱為補鑄與嘉靖通寶兼用,如民間敢有阻抑不行使制錢者,緝捕重治”
說白了,嘉靖就是想恢復銀-錢二元貨幣體制,用銅錢取代已經無法流通的寶鈔,但是大明的實際情況根本不允許嘉靖這麼做。
按照之前嚴嵩和戶部測算的資料,鑄錢一萬文,約需用銀3.45兩。算下來一兩白銀可以鑄造銅錢2900文,而現在的銀錢比價是多少呢?
若是新的嘉靖制錢,一兩白銀可折錢1400文,若是舊錢,一兩白銀折錢2100文,朝廷的官價是多少呢?一兩折錢七百文,看起來還是有利可圖的。
但是實際上銅料價格上漲造成銀錢的官方比價升高,市場銀錢比價應該隨之下降。但是此時國家財政出現嚴重危機,為了紓緩財政危機,國家廣開鑄局,肆意鼓鑄大錢,錢式混亂。制錢濫惡,賤已極矣!
這種情形之下,銀價自是愈來愈高。以致於出現銀一兩可兌銅錢2400文、3000文這樣的懸殊價格。據當時人記載,當時朝廷對銀錢兌價有嚴格規定,銀錢比價不得超過1∶ 1000。甚至派出廠衛負責緝查,一旦發現違規兌換者即嚴懲不 貸。但是即使如此也不能維持住國家所規定的銀錢比價。
因此就在當時人的記載中就看到了銀錢兌換市場出現了一些戲劇性的場景,桌面上按一比一千兌換,餘下的1400文則於桌下私授或少轉再取以此掩人耳目。
銅價越貴,朝廷的制錢就越爛,銀錢比價就越高,朝廷鑄錢就越沒有利益,形成惡性迴圈,國家的錢法當然廢弛已極。
說白了,大明的鑄錢從來沒有過考慮過經濟因素,鑄錢起初就不是立足於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與發行大明寶鈔和白銀崛起導致貨幣化的目的相同,完全是出於國家財政需求。
李春芳給朱載坖講了他在翰林院修史時看到的一段記載,弘治十八年,孝宗君臣論錢法時,大學士劉健、李東陽等人奏答:今國用不充,府縣無蓄,邊儲空乏,行價不償。 正公私困竭之時,鑄錢一事最為緊要。
李東陽一語道出鑄局鑄錢的真正目的所在,就是:今財用不足,惟鑄錢一事可助國計!當今為理財之計者惟錢法、門攤二者可講耳。夫天子所以開利源而不竭者惟錢耳。何也?蓋財之所出不過天之所生,地之所長,皆有限極。惟錢之用不窮者,以能權其輕重,而伸縮之數在我制之耳?
說白了,在大明君臣眼中,銅錢也罷,寶鈔也好,都是掠奪民間財富的工具罷了,由於財政日益困窘,視鑄錢為朝廷取利要途之一,以致陷入 遍設局爐、大量增鑄的唯利是圖坑,制錢益見輕劣濫惡。
李春芳不由得感嘆道:“奈何朝廷當事諸公,短視至此矣!”
李春芳之前一直在翰林院修史,對各種資料都極為了解,大明的鑄錢,實在是一言難盡,而且由於大明錢荒的時間實在是太長,很多地方都已經退回到以物易物的階段。
之前嘉靖準備大鑄銅錢的時候,戶部尚書方鈍就曾經說過:土貨之鄉殊,則貿易之情異。雲南專用海貝,四川、貴州用苗香、花椒及鹽布,江西、湖廣用米、谷、銀、布,山西、陝西民間用毛布。自來錢法不通,驟欲變之難矣!
首輔嚴嵩也直言道:鈔貫止聚于都下,錢法不行於南方!
若是驟然鑄造過多的銅錢,市場不能接受,那蝕本的又是國家。之前貴州巡撫想要迎合嘉靖,上表請求在貴州鑄錢,被方鈍駁回了。
方鈍的理由很簡單:立法者貴宜民,不貴強民。貴因俗,不貴逆俗。今舉黔地從來未有之物,一旦責之以必行,恐於民俗不無少梗。
朱載坖也不由得感嘆道:“大司農真經國濟世之臣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