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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時代,這丫頭片子卻早就簽了賣身契,賣進了李府,當了曼曼身體的小丫鬟。
是的,曼曼這具身體的主人姓李,父親是本朝戶部侍郎——不過得加個“前”字。曼曼這具身體的老爹不知道怎麼回事,開罪了朝裡的什麼人,且他還是個清官,不但身邊沒攢下幾個朋友,更沒攢下幾兩銀子,於是李府就這麼稀裡糊塗沒了。
曼曼這具身體剛及豆蔻,閨名是李筱曼,杏兒原來不是呼喊“小小姐”,而是筱小姐。李侍郎家香火同樣不旺盛,除她一個女兒之外,就只得一個小兒子,還早早被人算出命弱,須得要遠離人群靜養,所以不過三歲便隨一位高僧入山精修,一晃五載,從未返家。間接地,也躲過了這次李府抄家的禍事。
李筱曼身子骨同樣單薄,經此大變更是不堪打擊,在得知抄家訊息的當天就吐血暈了過去。還是幾個老奴念在李侍郎雖然古板,到底對下不薄,趕在抄家到來前偷偷開了角門送走了她和杏兒主僕二人,打發她們去投靠鄉下親眷。
由此可見,李侍郎雖然沒多少人緣,為人處世卻也不至於毫無可取之處。至少朝中看似朋友稀少,卻仍有人冒死遞訊息,而下人們也頗有維護主人的覺悟。
只是李筱曼的身體底子太差,平日大門不出二門不邁,出門簡直兩眼一抹黑,東西南北都分不清楚,雖然帶了家僕們整理出來的一些散碎銀兩和衣服、食物,卻走出不遠便病倒了,杏兒一個小丫頭,更是沒主張,慌不擇路下,糊里糊塗地把小姐拖進了破廟……然後,高燒不退三天後,穿越事件發生了。
曼曼穿越前已經25歲,又是現代人,對套杏兒的話毫無難度。不過小丫頭到底年紀太小,記得的事情不多,到了後來許多事都是語焉不詳。
曼曼記住了有用的資訊,過了一遍腦子,開始琢磨一個重要的問題:如何以一個病體在這個四面透風的破廟裡活下去?
正琢磨著,破廟外又響起了剋制的小聲呼喊:
“杏兒,杏兒……你們家筱小姐好點兒了嗎?”
是個男孩的聲音,曼曼從沉思中抬起頭來,驚奇地看向杏兒:
“咦,咱們在這兒還有熟人?”
杏兒點點頭,擦了擦剛剛哭花了的臉,髒兮兮的像個小貓:
“是他領我們找到這個歇腳處的,他還每天領我去要飯呢!他叫二娃!”
曼曼心裡嘆了口氣:二娃,是真夠二的……把病人安置到破廟!
說話間,二娃已經在杏兒的迎接下進來了破廟裡面,瞧見曼曼已經坐起,二娃頓時眼睛一亮:
“筱小姐,你好了!”
曼曼打量了一下二娃,大概十歲出頭的年齡,一頭亂草似的蓬髮,灰不溜秋的大褂子,腰間拿根草繩一捆就當腰帶了,腳下拖著一雙破得露出腳趾頭的爛布鞋。他草繩捆著的肚囊位置鼓鼓的,似乎塞了不少東西。
總之,一看這就是個小乞丐,如果說和其他街頭乞討的小孩兒有什麼不同的話,那就是他的眼睛亮得��恕�
第二章 左眼見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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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曼打量了小乞丐一會兒,有氣沒力地擺擺手:
“二娃是吧,謝謝你了!”
二娃毫不介意她的冷淡態度——本來嘛,昏迷了三天的病人能夠甦醒就是個奇蹟了,還指望她的精神能好哪兒去?
二娃忙不迭地解開腰上的草繩,從灰不溜秋的大褂子裡面掏出一個花布包來,一股食物的香味兒撲鼻而來,頓時讓曼曼精神一振,口水瞬間充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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