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這次是我們兩人的事(第1/2 頁)
第二天上午,按照約定,武元勝先去房管局跟石老闆把房子過戶的事情辦理了一下。
房子真正的到他的名下還要等一段時間,有一些程式要走。
不過簽了房屋轉賣合同,跟石老闆協商好後,他就把那間儲物室的鑰匙交給了武元勝,他已經可以使用了。
付了購房的錢,他手裡又只剩下7萬塊錢左右了。
上午剩下的時間,武元勝找了一個開鎖換鎖的師傅,把儲物室的鎖重新換了一把。
忙好這些,已經快到中午了。
路過王小蔓上班的列印店那裡,想起昨晚跟易筱月說的籤合同的事情,他就走進店裡,讓她幫忙列印了幾份勞務合同。
這個他打算拿出來跟易筱月開開玩笑,半真半假的繞一下她,她要是想籤就籤,不籤也不影響什麼。
列印好,騎著車子去九毛九快餐店吃飯的時候,有人打電話過來,他看了一下,是拆遷房子的吳師傅打來的,他接通了電話:
“武老闆,我這裡弄到了一面旗幟,一個衝鋒號,還有一些小人書(連環畫),你看你要不要?”
這個時間說不定她正跟她媽在一起吃飯。
他打好飯菜剛吃的時候,手機簡訊回了過來:
用了三四分鐘左右的時間,他就到了那裡。
這幾本都是繪畫板的。
【今天國慶節,祝大家過得快樂!】
“剛才在吃飯,手機丟在床上了,才看見資訊,我們兩個人的事?啥事,我不明白!”
拿起手機,他找到了她的電話,準備打的時候,他又停了下來。
一本《長坂坡》,是八十年代的。
“要,你說個位置,我現在過來。”
這面旗子很陳舊,看著有些年份了。
他剛把車子停好,跟吳師傅在一起的搭檔王師傅對他說道。
武元勝說完就拿出了400塊錢遞給了他們。
連環畫在這個時候,行情應該也比較好,特別是五六十年代一版一印的。
買他們的東西,自己賺了不少錢了,無論是酒,還是竹雕,以後他們說的價格,只要差不多,自己不還他們價。
旗幟上面的圖案很簡單,就是一個偉人影象,影象的下面寫著“為人民服務”五個字。
到了二樓,老吳已經把旗幟拿出來了,不過並沒有開啟。
既然倒出來了,他就開始看了起來。
其實老王不用倒也行,他在袋子裡面看看,問一下他們多少錢出售就可以。
武元勝把書、衝鋒號,旗幟都裝到了袋子裡,然後也走了出去。
等了兩分鐘沒回,武元勝就騎著車子去九毛九快餐店了。
“這兩樣東西多少錢?”看過東西后,武元勝問他們道。
“這些你給100塊錢吧,估計200本肯定是有的。”老王說道。
吳師傅指著還沒有開啟的旗子對他說道。
“下次弄到東西了再聯絡你,我們先走了!”
武元勝把三輪車鎖好,然後就跟著他們一起去了之前買“鵬程萬里”竹雕的那個二樓。
放棄了打電話的想法,他給她發了一條簡訊:
拿起旗子,武元勝把它開啟看了起來。
一本《小兵張嘎》,是六十年代的。
還有影劇版的。
兩人都還有拆遷的工資。
它們的品相各不相同,有成套的,也有單行本。
“在袋子裡面,我拿出來!”老王說道。
“我看看!”
“還是在二米廠大門口!”
這個看上去也有些年頭了。
“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