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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事了,但何晴晴走了,家裡收拾做飯洗衣服都是方美雲的活,伺候老公孩子她願意,何安她就不願意了,推著車子就說:「他住了那麼久了,差不多該回去了吧,你買張票送走,我可受不了了。」
何國強可不想落人話柄:「這孩子不錯了,在家裡做飯洗衣的,都不閒著。你不說不比晴晴差嗎。」
方美雲哼道:「他是面憨心精,老打聽晴晴的事兒。」
一聽這個,何國強就批評她,「你也知道丟臉,你別幹啊。那孩子不是說好了,當幾年保姆,等著芳菲嫁出去了,就給她找個下屬廠的工人,遠遠嫁了就行了。你怎麼就安排了個殘疾人?怎麼說那也是我閨女。」
方美雲也有點後悔,何晴晴就跟個麵團似的,怎麼捏都沒脾氣,那會兒她救了霍君,霍君又是給她送課本,又是要幫她讀書,可霍君是自己給何芳菲相中的丈夫?
憑什麼便宜了何晴晴?
偏偏何晴晴比何芳菲漂亮、懂事、能幹、溫柔,又有救命之恩,真要比起來,除了學問家庭,何芳菲比不過。
但霍君不嫌棄何晴晴沒學問,這一點就不行了。
至於家庭,何芳菲是何國強的女兒,何晴晴也是,說到底,沒什麼大區別,霍家又不需要他們提攜!
那真是沒點勝算!
為了女兒,方美雲就下了決心,找人給何晴晴介紹了個殘疾人,逼著她嫁人。她以為何晴晴傻不拉幾的能願意,誰知道,她跑了!
方美雲想到這裡,就覺得自己辦錯了兩件事,下回要注意:一是看走眼了人,以為是個老實人,其實心裡精著呢,就是做出的樣子。二是不該找個殘疾人,家裡條件好又怎樣,有霍君比著,差太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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