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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及蒙古北極高度、東西偏度、見天文志。
黃赤大距,二十三度二十九分三十秒。
最卑應,七度十分十一秒十微。
氣應,七日六五六三七四九二六。
宿應,五日六五六三七四九二六。
日干,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支,子、醜、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
宿名,角、亢、氐、房、心、尾、箕、鬥、牛、女、虛、危、室、壁、奎、婁、胃、昂、畢、參、觜、井、鬼、柳、星、張、翼、軫。
時名,從十二支各分初、正。起子正,盡夜子初。
推日躔法求天正冬至,置週歲,以距元年數減一得積年乘之,得中積分,加氣應得通積分,上考往古,則減氣應得通積分。其日滿紀法去之,餘為天正冬至日分。上考往古,則以所餘轉與紀法相減,餘為天正冬至日分。自初日起甲子,其小餘以刻下分通之,如法收為時刻。週日一萬分為一率,小餘為二率,刻下分為三率,求得四率為時分。滿六十分收為一時,十五分收為一刻。初時起子正,中積分加宿應,滿宿法去之,為天正冬至值宿日分,初日起角宿。
求平行,以週日為一率,太陽每日平行為二率,天正冬至小餘與週日相減餘為三率,求得四率為年根秒數。又置太陽每日平行,以本日距冬至次日數乘之,得數為秒。與年根相併,以宮度分收之,得平行。
求實行,置最卑歲行,以積年乘之。又置最卑日行,以距冬至次日數乘之。兩數相併,加最卑應,上考則減最卑應。以減平行為引數。用平三角形,以本輪半徑三分之二為對正角之邊,以引數為一角,求得對角之邊倍之。又求得對又一角之邊,與本天半徑相加減。引數三宮至八宮則相加,九宮至二宮則相減。複用平三角形,以加倍之數為小邊,加減本天半徑之數為大邊,正角在兩邊之中,求得對小邊之角為均數。置平行以均數加減之,引數初宮至五宮為加,六宮至十一宮為減。得實行。求宿度,以積年乘歲差,得數加甲子法元黃道宿度,為本年宿鈐,以減實行,餘為日躔宿度。若實行不及減宿鈐,退一宿減之。
求紀日值宿,置距冬至次日數,加冬至,日滿紀法去之。初日起甲子,加冬至值宿,日滿宿法去之。初日起角宿,得紀日值宿。
求節氣時刻,日躔初宮醜,星紀。初度為冬至,十五度為小寒。一宮子,元枵。初度為大寒,十五度為立春。二宮亥,娵訾。初度為雨水,十五度為驚蟄。三宮戌,降婁。初度為春分,十五度為清明。四宮酉,大梁。初度為穀雨,十五度為立夏。五宮申,實沈。初度為小滿,十五度為芒種。六宮未,鶉首。初度為夏至,十五度為小暑。七宮午,鶉火。初度為大暑,十五度為立秋。八宮巳,鶉尾。初度為處暑,十五度為白露。九宮辰,壽星。初度為秋分,十五度為寒露。十宮卯,大火。初度為霜降,十五度為立冬。十一宮寅,析木。初度為小雪,十五度為大雪。皆以子正日躔未交節氣宮度者,為交節氣本日;已過節氣宮度者,為交節氣次日。乃以本日實行與次日實行相減為一率,每日刻下分為二率,本日子正實行與節氣宮度相減為三率,求得四率為距子正後之分數,乃以時刻收之,即得節氣初正時刻。如實行適與節氣宮度相符而無餘分,即為子正初刻。求各省節氣時刻,皆以京師為主,視偏度加減之。每偏一度,加減時之四分。偏東則加,偏西則減。推節氣用時法,以交節氣本日均數變時為均數時差,反其加減。又以半徑為一率,黃赤大距餘弦為二率,本節氣黃道度正切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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