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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篇小說黃金時代的大門。克勞夫茲的作品大部分屬於“寫實流派”,對於偵查過程鉅細靡遺,具有“體驗追緝真兇、尋求謎團出路”的風味。
第二十二章
格雷厄姆的故事
“我非常希望,溫西,你能找點事情做。”沃特斯惱怒地說,“你為什麼不去釣釣魚,或者開車兜兜風?你走來走去讓我不能很好地作畫,我喪失靈感了。”
“我很抱歉。”溫西說,“可是這讓我很著迷。我想人生最大的樂趣就是四處遊蕩,觀察另外一些正在工作中的人。看看那些拿著電鑽機開墾倫敦的人是多麼受歡迎啊。公爵的兒子,廚師的兒子,形形色色人的兒子——人們在那裡一站幾個小時,忍受著耳鼓劇烈的疼痛——為什麼?很簡單,就是你享受著遊手好閒的樂趣而其他人則在工作。”
“很有可能。”沃特斯說,“值得慶幸的是,機器的轟鳴聲掩蓋了工人們對遊手好閒行為的評論。你會喜歡我坐在那裡觀看你查案嗎?”
“這個不同,”溫西說,“偵查要秘密進行。這是一項不應該有觀眾的工作。但是如果你喜歡,也可以觀看。”
“很好!你先去調查,等我畫完這幅畫就尾隨著你觀看。”
“不用煩惱。”溫西歡快地說,“你現在就可以觀看,免費。”
“哈!你現在就是在調查嗎?”
“正全力以赴。如果你現在能把我的頭蓋骨取下來,你就可以看到裡面的齒輪正轉得飛快。”
“我明白。我希望你不是在調查我。”
“每個人都會這樣希望。”
沃特斯眼神銳利而不安地瞥了他一眼,把調色盤放到一邊。
“聽我說,溫西——你不是在暗示什麼事情吧?我把我的一切行為都告訴你了,而且我認為你相信我。如果警察只看到表面的東西,我可以原諒,但是我想至少溫西你是很有判斷力的。如果我殺了坎貝爾,那麼我應該仔細地為自己提供一個更加合理的不在場證明。”
“這取決於你多麼聰明,”溫西冷酷地回答,“你記得坡〔1〕那本《失竊的信》裡面的情節嗎?一個非常愚蠢的兇手完全不會給自己找不在犯罪現場的證明,而一個稍微聰明一點的兇手說:‘如果我不想被懷疑,就必須尋找一個很好的不在場證明。’但是一個更加聰明的兇手會對自己說:‘每個人都希望提供一個一流的不在場證明,但是我的證明越充分,他們就會越懷疑我。我是一個聰明人,所以會提供一個看上去並不十分完美的證據。然後人們就會肯定地說,如果我犯了罪,那麼會提供一個更加完美的證明。’如果我是兇手,就會選擇這麼做。”
“那麼你或許不會有好下場。”
“很有可能。警察都很愚蠢,他們在推理過程中永遠跨不出第一步。遺憾的是,你的腳踏車還沒有找到,不是嗎?”
沃特斯再次拿起他的調色盤。
“我不想再繼續討論這個愚蠢的問題。”
“我也不想,繼續畫畫吧。你有這麼多畫筆,都會用到嗎?”
“哦,不會!”沃特斯諷刺地說,“我只是為了虛張聲勢。”
“你所有的東西都放在這個小揹包裡嗎?就好像婦女的小手袋,十分雜亂。”
“但是隻要需要,我總能找到它們。”
“坎貝爾也用這樣一個小包。”
“那麼我們之間還有些共通性,不是嗎?”沃特斯非常不耐煩地從溫西手裡搶過那個小包,翻出一管玫瑰紅顏料,在調色盤上擠出一些,然後把蓋子擰緊,又扔回袋子裡。
“你用玫瑰紅嗎?”溫西好奇地問,“有人說這種顏色很難看。”
“有時候用起來很順手——如果你知道如何用它的話。”
“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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