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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秋天,阿忌開車載著一家人,迎著仲夏午後的金陽來到淡水河畔。
“這邊停停。”林鎮福突然回頭問妻子,“我想下去散散步,你陪不陪我?”
“陪,幾十年了,到哪兒我不是一直守在你身旁。”許沁雅靦腆一笑,邊挽著他的手邊將柺杖遞給他。
河畔三五成群擠滿遊人,是個周未日,越靠近渡船碼頭的地方,遊人越多。
阿忌將車停到一旁,也帶著安採妮下來走走。
她遠遠望著兩老依偎的背影,有感而發的說:“希望我們老了以後,也能像他們那樣恩愛。”
“不可能的。”他馬上澆她一盆冰水。
“為什麼?!”她大聲反問。
“因為我們只有三年的合約,算算日子只剩下兩年兩個月又二十一天,這麼短的時間,哪夠你老?”阿忌說得眉飛色舞,一臉促狹。
“那又怎樣,大不了我們再籤一張契約呀。”
“還籤啊?”阿忌轉身將她抓進懷裡,也不管路旁行人的側目,就來個滂沱大雨式的親吻。“包括你和這個小蘿蔔頭都已經是我林少夫的私人擁有物了,居然還敢大膽跟我談契約?”
“何謂私人擁有物?”這名詞聽起來頗覺刺耳。
“意即,可以任本人予取予求,永生永世得承歡於我,不得有任何怨言或抗拒的意思。”
“狂妄。”安採妮不動聲色的捶了他一拳,心裡可喜歡著呢。
她的心霎時像枝頭小燕翻飛,歡暢而陶醉。肚子裡的小寶貝似乎也感染了她的欣喜,猛力的蠕動了一下。
“啊!”她忍不住低呼一聲。
“怎麼了?”阿忌急問。
“他在踢我。”
“嘿,壞小子,安分點!”
“你怎麼知道他一定是男的?”人家醫生又沒完全確定。
“不生男的怎麼行?須知我可是我們林家三代單傳的獨子……”
話還沒說完,已經接收到安採妮從雙眸發射出削鐵如泥的利刃。
“生氣了?”他笑問。“別別別,逗你的嘛,兒子有什麼好,生一個來跟我喝反調兼鬥氣?以後我們不會有龐大的事業等著誰去繼承、誰去經營,當然也不必強逼著自己去生一個代罪羔羊來兩相折磨。”
“真心話?”安採妮覺得口說無憑,最好還是立下契約比較保險。
知妻莫若夫,阿忌立即說:“要不要寫個保證書給你?有效期嘛就寫……嗯……四十年?五十年?六十年?”
真是劣性難改!
“一輩子。”安採妮很小人的介面,“旁邊還要附註三項重點,一,若敢起尋花問柳之心,鞭刑五十;二,若敢拈花惹草,杖打一百;三,若犯重婚之罪,則打入十八層地獄,永世不得超生。”
“好狠啊!”阿忌慘叫連連,“你真的是我老婆,不是狐狸精、蜘蛛精之類變來的?”
全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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