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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第2/5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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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黃袍道士,並非他所招引,而是靖流蘇的安排。

他脖子上的那道疤,那分明,就是狐狸的咬痕,他卻謊稱被燙傷。

他出外失蹤流漓,也是為了替你擺脫那個道士的追趕。

靖流蘇帶回來的那枚鏡子是枚照妖鏡,所以,他才會一反常態的將它砸個粉碎。

他早便知道,你是隻妖。”

“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知道我是妖?”我驚詫不已。

是我迅速不愈而和的傷口?還是我畏寒的身體?亦或是府邸時常失蹤人口的詭異事情?還是,我八年如一日不變的妖冶容顏?

或許,還有很多事情,時光知道,而我不知道:

比如不費吹灰之力地將紅綢穩妥的系在樹稍頂端,那是即使武功再高強的人也無法辦到的事;

比如,那日醉酒,自己在廂房現了原型,親自咬傷了他的頸脖,貪嗜那甘甜的血液;

比如,那個莫名出現的通體透明詭異的毒蛇,明明咬傷了他,不過一夜之間,傷口就消失無蹤,像是從未發生過的事情,哪怕他後來翻遍了所有書籍,也一無所知。

比如,我初靠近他時,瞳仁裡妖冶的色澤。

…………

這個清麗的魂魄將我抱在懷裡,用她修長的指甲撫摸著我柔軟的毛髮,輕輕嘆息道:你可知,早在八年前,他便與我相識,而那次他翻進桃院,你卻將他視作陌生人。

那棵古老的桃樹頂端,在後來每一年的那一天,都會重新掛上一條紅綢,而上面的每一句話都是:願湘兒快樂!

有淚自我眼角緩緩滑落,我捲縮著顫抖的身軀將腦袋埋在胸前:子喻,若是有來世,我還站在桃花紛飛的季節裡,等你,可好?

作者有話要說:

☆、【後記】

這篇小說是今年初春寫的。

那時候想結伴去賞桃花,卻不知南方的桃花原是在一月份就已經開完了。

所以,只能在想象中,去描繪那幅桃花盛開的美景。

於是,便有了那隻慵懶棲息在桃樹深處的小狐狸,也有了那個善良純真的少年鄭子喻。

好友小七看完我的稿子,由感為其寫了一首詩,名曰《桃夭記》:

桃花紛飛相逢時,

落英繽紛始知情。

但願修緣盼來世,

卻道如今風月盡。

短短四句詩,恰好應了我整個故事情節。

我往日也寫過很多短篇,但不知道為什麼,唯獨對這一篇格外喜歡,就像中了邪一樣。甚至想過將它發展成長篇。取名《《三生三世桃花劫》

第一世由小狐狸自述,

第二世由那少年自述,

第三世,由我這個作者用第三人稱來寫。

她,第一世為妖,第二世為鬼,第三世為一個現代人。

整部小說,第一世、第二世埋伏筆,第三世整體闡述。

當時還寫了一個第二世的故事簡介,如下:

那一世。

我是街頭流浪的小乞兒,你是蠻橫無賴的壞女孩。

我逃,天涯海角。

你追,黃泉碧落。

你說要纏著我,纏到老,纏到死,也不放過我。

可最後,我風華正茂之時,卻死在了你手裡。

那一年。

我十八,你十四。

死之前。

我依然是個街頭流浪的乞兒,你還是蠻橫無賴的壞女孩。

我叫鄭予辰。

她是早夭在桃樹底下一縷鬼魂,邪惡似精靈,卻又純真如斯。

她叫桃夭。

第三世的也有,但估計會更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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