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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要捐,根本就不需要同張一商量,而且張一十幾歲出來當兵,政治方面的薰陶不會比馬琳差,汶川地震他們劇組集體捐了款,她個人又捐了一次。至於500萬元投資的事情,我覺得想離婚可以,沒必要這麼急,你製造一些事端出來能達到什麼樣的目的呢?馬琳損失500萬難道不等於張一也損失了嗎?他倆是兩口子,兩個人都很出色,馬琳打球為國爭光,張一拍戲同樣在為社會作貢獻,所以不要一開口就說文藝界是靠炒作之類的話。張寧益的經紀人徐海燕女士的話更雷人:“我覺得他倆就好像射鵰中楊康與穆念慈,楊康那麼壞,穆念慈卻始終深愛著他……”。據說,馬琳和張寧益離婚的官司本該在9月初開庭,但是張寧益的律師提出證據不足,需要取證,申請延期開庭。張寧益一方仍在苦苦尋找馬琳外遇的證據。不管出於何種原因離婚,不管有無“小三”、哪一方有“小三”,相信他們當初是真心相愛的,希望雙方理智地處理,不要傷害任何一方,不要拿此事炒作,雙方長輩更不要摻和。尤其是馬琳的母親,馬琳的知名度遠遠高於小張,你越反對炒作,越得沉默,你先前的言行客觀上為炒作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把一個名不經傳的小演員炒成了網人皆知的大紅人,加了張寧益的分,失了馬琳的分,事與願違呢!作為馬琳的支持者,我真想痛哭一場!當然,我也是站著說話不腰疼,事後諸葛亮,旁觀著清吧。
愛情是什麼?婚姻又是什麼?這兩個問題困擾了一代又一代人。不管你是普通人還是名人,不管是黃種人、黑人還是白人,儘管在習慣和認識上有許多不同,但全世界的人都被它們困惑、煩惱、受盡折磨,甚至付出生命。愛情是清晨的陽光,雨後的彩虹,四季裡的鮮花,寒冬裡的暖氣,飢餓中的麵包。而婚姻是磕磕碰碰,油鹽醬醋,疾病和磨難,謙讓和忍耐,理解和包容。愛情是激情和浪漫,婚姻是責任和付出。愛情貴在選擇,婚姻貴在堅持。結婚前得精心選擇,要睜大眼睛,點燃愛火,不能隨便將就,找一個彼此相愛,適合共度一生的他或她。結婚後得糊塗處事,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走進了婚姻,雙方撕下包裝,所有的缺點暴露無餘,當初的激情逐漸冷卻,此時,要學會適應,學會包容,學會維修和保養,隨時修復婚姻中的裂縫,同享幸福,共擔風雨。婚姻是種植花木,要適度澆水、施肥、剪枝、防病蟲害;婚姻是蓋高樓大夏,拆除容易,建設難;愛情可以重來,婚姻最好不要重來。
2009年10月2日
心中的外婆
外婆是我最親的親人,是我孩提時代一份永遠的溫馨。每當我恐懼和害怕時,外婆總在我的心裡,陪伴我、勉勵我。外婆去世已近二十年,老人家的音容笑貌深深刻在我的記憶中,無法抹去。
外婆名叫鳳花,與我沒有任何血緣關係,是我媽媽的奶媽。我的親外公、外婆在我出生前便已亡故。媽媽於一九三八年出生在一個大戶人家,與鳳花外婆的孃家同村。鳳花外婆新生了一個孩子不幸夭折,受僱成為媽媽的奶媽。她在那個年代先後生過幾個孩子,因醫療條件差,孩子均在出生不久便夭折。
鳳花外婆視媽媽為己出,對她寵愛有加。媽媽三歲時親生父親亡故,後親生母親再婚,七歲時,鳳花外婆的丈夫也因病去世,鳳花外婆成為媽媽的一切。解放後,有一個做蒸籠的手藝人到外婆所在的村做蒸籠,經人介紹,入贅外婆家,改姓應,成為我的外公,後來,倆人收養了一個女兒,我叫姨媽,也姓外婆前夫的應姓。姨媽長大後,為了親上加親,嫁給外婆妹妹的兒子,延續了應家的香火。
我出生後,外婆非常開心,為了不影響媽媽的教學工作,在她家附近的一個村子為我找了一個奶媽。上世紀六十年代,糧食非常緊缺,外婆常帶著糧食到奶媽家看我,關心我的冷暖和營養,唯恐奶媽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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