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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大怒,他們幾時曾這麼低聲下氣地跟一個平民談條件?還真沒見過這麼不知好歹的老頭,三間破茅屋橫在路中央,萬一城主回來了,豈不是說我們辦事不力?
他們派人將一封快信送到城衛所,找到陳秉義,讓他派幾個城衛隊員過來,先強行拆了叔公的房子重說。
陳秉義一愣,說:“根據城主府釋出的條令,我們城衛隊只負責治安、消防,拆房子可不是我們的業務,萬一出了漏子怎麼辦?”
“你怕什麼,大家都是為城主府辦事,沒有絲毫個人私利在裡面,拆了又怎麼樣?再說,我們在城南上好地段已經為那老頭準備了一套磚瓦房,比那三間破茅屋強上十倍!只要拆了那茅屋,把老頭子趕到城南,我怕到時候,你讓他回來他都不幹了!”
那位籌建官員原來是靖亂軍團的一個裝備內務官,陳秉義作為被割讓城市的留駐人員,雖然仍任永嘉城城衛一職,論級別,僅次於城主、副城主,但對靖亂軍團過來的接收官,在心理上處於弱勢。他躊躇了一會兒,終究還是答應了,派了一小隊五個人的城衛隊員,來幫籌建官員強行拆掉了叔公的房子!
奇怪的是,在拆遷的時候,叔公居然一點兒也不阻攔,反了不知從哪裡弄了幾個老傢伙過來,一起在旁邊喝茶聊天,根本沒把拆遷當回事!直到拆完後,籌建官員將城南居所的鑰匙和搬遷補貼送過去時,叔公老眼一瞪:“我可從來沒答應搬遷,你們拆你們的,不需要給我任何補貼!”
到了第二天,一張狀紙送到了萬古城的桌前。
“原告:叔公;被告:費日;事由:城主府出爾反爾,無視居民合法私有財產不得侵犯之法令,強行拆遷孤寡老人房子;要求:賠禮道歉,補償我在住所被拆後住客棧的費日,恢復原狀!”
在狀紙後面,附有當年叔公合法取得三間茅屋所有權的證據和幾位老人對城衛所人員強行拆遷的現場見證!萬古城接到狀紙後,按照頒佈的《審判法令》,在第三天告知叔公,接受此案的審理。七天後,將《傳審通知》送到龍近水等人的面前,要求城主府在二十天後出庭!
當龍近水將《傳審通知》和標有“城主府強拆民房,叔公起訴白鹿候”黑體大字的《萬通報道》拍到藍足有、陳秉義等人面前時,說:“你們看著吧!”
藍足有幸災樂禍地說:“城主府的官員好威風啊!強拆民房,公然違反城主府法令!佩服,佩服!”
龍近水微怒說:“別忘了那個官員可是你的人,原來軍備官手下的一名副手!”
“現在關我什麼事?”藍足有推得乾乾淨淨說:“當過一回副手,總不致於一輩子都要我管吧!何況我現在是永嘉城人民議會議長,只對人民議會負責,連城主府都管不了我!為了保持獨立,我早就想跟你們劃清關係了!哈哈!也好,藉此機會,我再宣告一下,我的任務是召集組織人民議會,保證人民議會正常執行!其他的通通不管!”
陳秉義有點不好意思地說:“下官,下官……”
龍近水笑著說:“城衛大人,這不關你的事,是城主府官員的問題。至於那幾個去拆房的城衛隊員,你回去告訴他們一聲,這次算了,下次遇到非城主府法令中所規定的任務,千萬不要那麼積極!”
“是!”陳秉義知道龍近水說的是城衛隊員,其實就是告誡他,非他職權範圍內的事,不管誰來,都先放在再說!
當龍近水的眼光瞄向剛剛出關的多情怯時,多情怯連退兩步,搖手說:“我到現在,連費日是怎麼丟的都想不起來,還是再去閉關想想比較好,這麼複雜的事情現在已不適合我這單純幼小的心靈了!”
龍近水聽得直犯惡心!二十好幾的人了,又長得五大三粗,說起話來怎麼這麼幼稚?
一旁的熊才真還沒等龍近水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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