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集:有良心的曲良(第1/2 頁)
就這樣吳大郎,就被送到了,高新區公安分局刑警大隊,之後被分到了大案組,王冰的手中,當時王冰就想,自己想要的,這個刑警大隊,副大隊長的官職,遲遲還沒有等到宣佈,也不知道上面的領導,是什麼意思。自己有時和謝麥田說起,他都會說:“快了,讓自己彆著急。可是這眼瞅著就是3月份了。如果自己今年,當不上這個,刑警大隊的副大隊長,以後想要升遷,到時候因為這個年限的問題,升遷兩字,今生就要和自己無緣了。
王冰因為正琢磨著,與自己人生至關重要的頭等大事,所以當他們重案組的,其他民警曲良,把吳大郎帶進屋的時候,王冰都沒有注意到。”
這時候,只聽一位叫曲良的警察,對王冰說:“王組長,剛才110指揮中心,把一件刺殺女法官的案子,交由咱們重案組來審理,王組長你看,讓誰審理比較好呢?”
王冰不假思索的說:“你不是手裡沒有子子嗎?這個案子,就交由你辦理了。”
曲良說了句:“好的王組長,我一定查清本案的始末。”
這時王冰說:“好了,你就把人帶下去吧,別在我面前晃來晃去,嗶嗶賴賴的!我煩著呢?”
曲良一看,也沒有吱聲。然後就把吳大郎給帶了下去,直接押到了第二留置室。
因為這個曲良,是一位去年剛從警校分來的新人,所以他還一直沒有親自審理過案件,同時他又對古代包公辦案特別嚮往,於是他就打算,學學包公,審理案子的那套辦法。
這時候曲良就想,包公在審案之時,都要以查明,案由為第一要素,於是這個曲良,也不例外,就問吳大郎道:“你叫什麼名字?”
:吳大郎、男、漢族、今年34歲。
?你為什麼要刺殺童法官。
吳大郎說:“三個月前,我想和我妻子閻芯離婚,於是就把她起訴到了江城市高新區人民法院。後來我這個案子,就分到了童法官的手中審理。可是後來這個童法官,雖然判決了我與閻芯離婚,但是她在判決,財產分割這一塊,卻把我的財產,卻判給了閻芯一半,為此,我曾在法庭上,對童法官說過:一是閻芯在婚內,於他繼父通姦,二是我的財產,都是我父母留給我的遺產,並不是我和閻芯,婚內的共同財產。閻芯不應分割我的財產,應當淨身出戶。可是這個童法官,卻不聽我的任何話語,就把我的個人財產,判給了閻芯一半。當我接到判決,和她理論時,她依然對我帶搭不惜理,而且是對我請求不管不問,轉身就走,於是我一來氣,就從身上拔出了我隨身攜帶的一把水果刀,向她身後扎去。不想我才紮了她三刀,後來就被一個老頭,把我按倒在地,後來警察就把我送到了你們這裡。
這時候曲良,聽完吳大郎的回答,覺得這件案子,如果是按照現代人的思維方式,那就是隻要警察,能夠審理查明吳大郎,是怎麼刺殺的,姓童的這位女法官就行了。但是曲良想的卻是,吳大郎為什麼,要去刺殺這名女法官。
於是曲良就?武大郎,那我來問你,你和這個童法官有什麼仇?什麼怨嗎?
吳大郎搖搖頭說:“憑心而論,要不是這場官司,我壓根就不認識她是那根蒜,就更談不上什麼,仇啊怨啊的。”
曲良點點頭說:“要是照你這麼說,你用水果刀刺傷她,根本就不是,你要去故意想要殺他了?”
吳大郎搖搖頭說:“我怎麼能要故意去刺殺他呢?因為我在她遞給我判決之前,我根本就不知道,她所做出的是這麼一個,判決結果,再說了,我拿的那把水果刀,是我在賣餛飩時,有時候我的那個餛飩攤子,因為下餛飩的那個鍋轉圈,經常結冰,我是拿來著鍋周圈的那個冰用的,並不是為了,要故意刺殺童法官才拿的啊?”
這時曲良點點頭說:“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