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集:張婷託人給宋聯辦身份證(第1/2 頁)
張婷搖搖頭說:“我們集團有一部分人,也和你一樣,但是我哥的說法是:月有陰晴圓缺,人有旦夕禍福,另外他還給我們講了許多大道理…後來我們所有股東,也都贊成了我哥的提議。”
宋聯點點頭說:“你哥這個人,真的是了不起。”
張婷說:“是啊,在這個世上,除了我哥,我誰也不佩服。啊宋女士,我一直也沒有問你,你是做什麼生意的啊?”
宋聯說:“我以前是搞養殖的,現在在申城,搞了一個癌症基金會。”
張婷說:“哦,我們集團,也有一個扶貧基金會。但是這個基金會,所資助的人,也都是五花八門,記得前些幾年,有位藝人,在一檔電視節目裡,看到一位年輕人,生活特別困難,需要資助,於是這位藝人,就透過電視臺,開始資助起了這個學生,可是這位學生在上大學期間,因為不滿足,這位藝人,資助他的每個月500元生活費,於是就和這位藝人鬧翻了。”
宋聯點點頭說:“嗯,這件事情我也聽說過,這簡直就是一個農夫與蛇的故事。”
此時張婷已經開車,來到了安家鎮派出所。
崔宏波剛到了律師事務所,這時律師事務所的,辦公室勤務員小邢說:“崔主任,剛才我收到了一份法院傳票。”說完,小邢就把那份法院傳票遞給了崔宏波。
崔宏波看了一眼,原來是吳大郎刺殺童法官的案子,2018年5月28日,上午8點40分鐘,要在高新區人民法院開庭。
崔宏波搖搖頭說:“這不合理,因為這個案子,吳大郎刺殺的是,江城市高新區人民法院的法官,按照法律規定,這種案子,應該由異地進行審理。於是崔宏波,就該高新區人民法院,寫了一份異地審理申請書。
異地審判申請書
申請人:江城市宏波律師事務所
住 所:松江省江城市玄武區xx街
法定代表人: 崔宏波
因申請人崔宏波,代理吳大郎,刺殺江城市高新區人民法院民事庭,童法官一案,向貴院提出異地審判管轄異議。
請求事項:請求貴院裁定將本案,移送 江城市其它區人民法院審理。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的代理人吳大郎,因不服江城市高新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童x的判決結果,氣憤怒放下,隨拿出自己隨身攜帶的,剃冰尖刀,將童x刺傷,現童x原判,經江城市人民法院審理,發現在認定事實上確有錯誤,現已經撤銷了原審判決書,併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理。雖然該案,原審人民法院,還沒有進行依法開庭重審,但是從一審的卷宗,到二審的卷宗,均能證明,原審判決結果,是錯誤的。此足以證明,童x在原審中,確實存在偏袒被告的事實,因此此足以證明,該案的被告人,吳大郎,在接到原審判決書後,因不滿童x的判決結果,這才忿而拿尖刀,去刺殺童x的緣由。
現貴院要對,申請人的代理人吳大郎,進行依法開庭審理。申請人認為,無論是民事庭的審判人員,還是刑事庭的審判人員,與貴院的童x,都是同事關係。既然是這樣,那誰又能保證,該次審判該案的法官,和童x,沒有親友關係,不會偏袒童x呢!故,申請人申請貴院,能依據華夏人民刑事訴訟法26條的規定,將該案移送到其它區人民法院,審理該案。
此致
江城市高新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江城市宏波律師事務所
申請日期:2018年5月22日
寫完後,崔宏波就開車,把這份申請書,送到了高新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
當時高新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的蘇軍庭長,一看是崔宏波。立即笑著問:“崔哥,你來有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