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集:審問徐偉在小區撞死人的事(第1/2 頁)
劉殿臣一拍桌子說:“我知道,但是這是審訊,你必須要自己回答。你明白嗎?”
這時徐偉說:“我不知道,我告訴你,我是華夏良民,你們沒有權利審我?”
這時劉殿臣說:“你連自己叫啥名字,都不知道,憑什麼讓我們承認你是華夏良民?”
徐偉說:“那你要是這麼說,你們連我叫什麼名字,都不知道,你們又為什麼抓我呢?”
劉殿臣說:“因為我們去抓犯罪嫌疑人時,你正好在犯罪嫌疑人的家,另外你還要逃跑。所以我們懷疑,你是逃犯,因此就把你給抓來了,說句不好聽的話,那就好比是:摟草打兔子,捎帶活。”
徐偉說:“既然是這樣,那你們抓錯人了,就應該放我?”
劉殿臣“呵呵”一笑說:“剛才我已經給你說了,我們現在懷疑,你是在逃犯,在沒有搞清楚你的身份之前,我們有權利,扣押你48小時!”
徐偉說:“如果48小時,仍然沒有搞清楚我的身份呢?”
這時張法規補充說:“如果犯罪嫌疑人,故意隱瞞身份的,審查期間,不計入審限。這也就是說,你故意隱瞞身份,我們是可以無限期的對你進行羈押的,直到查明你的身份為止。”
徐偉說:“哦,原來是這樣啊?那我就把我的身份告訴你們?”
這時劉殿臣問:
?你叫什麼名字。
:徐偉。
?什麼族。
徐偉說:“漢族。
?多大歲數。
83年生人。
?結婚沒有!
徐偉說:“結了,我兩個女兒,一個9歲,一個七歲。
?那你妻子叫什麼名字。
徐偉說:“胡玉美。”
劉殿臣問?那你和徐凱旋是什麼關係啊:
徐偉說:“他是我父親。”
劉殿臣說:“那你知道你父親,在徐家村,打死人的事情嗎?”
徐偉說:“不知道!”
劉殿臣問:“那你有沒有案底呢?”
徐偉說:“我沒有案底啊!”
這時劉殿臣問:“那我想問你,在2017年中秋節那天,你在你們小區門口,是不是幹過啥事啊?”
徐偉一聽,馬上有些心慌的說:“哦,原來是這回事啊劉警官。時間有點長了,你讓我想想!”
劉殿臣說:“沒事的徐大公子,我有的是時間,你慢慢想想。”
過了分鐘後,徐偉說:“哦,劉警官,我想起來了,你問的是去年在中秋節時,那天我正開車往我們小區走,當我把車開進我們家那棟樓時,正好我往裡拐,這時忽然就有,一個男人,騎著一輛電瓶車,往外走,他一下就撞在了我的轎車上,忽然這個人,就到在路上,後來心脹病復發就死了。後來交警大隊,給做了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我和騎電瓶車的人,各佔50的責任。當時交通警察大隊,讓我賠償死者,53萬元錢,我不服就向江城市公安局,交通支隊提出了複議。後來江城市交警支隊,就改判我和騎電瓶車的人,他負有90的責任,而我負有10的責任。我賠償他死亡費元,而騎電瓶車的人,應該賠償我,修車費元,所以我一計算,還欠他元。後來我就透過交通支隊,給他家屬,拿去了元。後來這個騎電瓶車的小子,他的父母親不幹,於是就把我以故意殺人罪,告到了高新區公安分局,後來高新區公安分局的刑警大隊,大隊長石小東,親自調查了此案,他調查後認為,交通警察支隊做出的責任事故認定書沒有錯,於是這件案子,也就不了了之了。”
這時劉殿臣說:“徐偉,那你說:死者的父母,說是你故意撞死他兒子,你當時給你父親打電話,讓你父親,給你姨表姑打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