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部分(第2/4 頁)
鏡男子根本沒料到自己為了能在這裡活下去,會出賣自己的靈魂……
冷宇看著已經開始出現裂縫的透明視窗,雖然他不認為舔食者這麼大的塊頭能從那鑽進來,但可別忘了他們可是被最少也有四百多的喪屍所包圍,而且……
“該死的!umbrella公司謊報了人數!光之前殺的喪屍就有不下百個了!喪屍這裡到底還有多少?!”雷恩強忍著心中對舔食者的恐懼口中憤怒的罵道。
“不知道,但是我剛肯定一定超過他告訴我們的那個數。”卡普蘭在一旁說道,雷恩是自己的女神,他不知道雷恩為什麼會對自己這麼用吸引力,也許是她的衝動給了他安全感吧。
想到這裡卡普蘭不禁在心中笑道:“自己一個男人竟然在一個女人的身上找到了安全感?不過雷恩也確實很男人。”
“你小子在笑什麼?”雷恩看著卡普蘭的嘴角微翹,口中疑惑的道。
“沒什麼。”卡普蘭看著雷恩那張中性散發著獨特魅力的臉道。
“如果我說我喜歡你,你會嫁給我嗎……”就在雷恩剛剛轉身,卡普蘭口中喃喃說道,似乎在對著雷恩說、又似乎是在自言自語。
巨大的撞擊聲幾乎掩蓋住了卡普蘭那喃喃似的聲音,但雷恩還是聽清楚了他所說的,臉上有點發燙,極力的保持著儘量平靜的聲音,但還是微微有些顫抖的回道:“小子你想多了,等你能從這裡活著出去再說吧……”
聽到前面那句卡普蘭心中有些失落,但是聽到了後面那一句他就像是沙漠裡的旅人,在最飢渴的時候喝到了甘甜的泉水,滋潤著他乾枯的心,在這個時候他甚至生出了“為了她,自己完全可以去死”的想法。
看向正在砸門的舔食者,掏出了懷裡的槍“砰”的一聲開槍打向了舔食者,子彈瞬間穿已經佈滿裂痕的玻璃射進了舔食者的大腦裡,而早已佈滿裂痕的玻璃應聲而碎,各種破碎成各種形狀的玻璃掉了一地。
“吼!!!”馬特看了一眼正在拼命敲擊著鍵盤的冷宇,再看向已經在衝擊金屬框架的舔食者,從內口袋中掏出了最後一顆手雷,那一顆手雷小巧精緻看起來就像是用黑曜石做的,漆黑閃耀著莫名的奇異光澤。
看著這顆手雷,馬特艾迪森心中幾番掙扎,但還是沒有狠下心去用,而是把它收了起來放進了懷中,拿出了那一把曾經被冷宇用來指著自己腦袋的手槍,看了一眼裡面的五顆子彈後看向了舔食者。
這把槍是最開始的那把手槍,全長大概十厘米,除了普通的轉輪手槍大上一些之外,沒有什麼不一樣,通體呈銀白色偏暗,對於喜歡收藏槍械的人可能連看都不會多看它一眼,但是這把槍的威力幾乎可以媲美絕大多數威力強大的手槍,就比如之前說的軍用手槍,準確的來說是軍用的沙漠之鷹。
只要是稍微真正懂一點槍械的都知道,沙漠之鷹是世界上威力最大的手槍之一,這個世界上重來都不可能只有一個“沙漠之鷹”,而馬特艾迪森手裡的這把手槍就是其中一個殺傷力超過沙漠之鷹的手槍。
它是美國史密斯·韋森公司的m500轉輪手槍的改版,沒改之前手槍為050英寸口徑,即127毫米,發射050英寸馬格努姆大威力手槍彈,但是馬特艾迪森在槍上面做了些許的修改,把保險加強和開啟保險後容易“走火”的機率大大強化了。
這就是為什麼馬特艾迪森被冷宇拿槍指著後會產生這麼強烈的恐懼,這也是為什麼他會知道自己原來是害怕死亡的,因為他怕那把槍“走火”,他比誰都知道那把槍的威力,他只要一槍就可以在幾十厘米厚的鋼板上留下一個巨大的洞。
換句話說,那就是它只要往舔食者的頭上輕輕開一槍,即使你的頭是金剛石做的,那它也能在你頭上留一個洞,唯一的缺點就是,它由於太過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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