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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恫嚇不是開玩笑的,方荷瞪著他。
“我不認識你,為什麼找我麻煩?”
“我們只是想請你做客,走!”他推她。
方荷故意走得很慢。“做客!哈,這兩個字現在在臺灣跟‘坐牢'的意思差不多。”
“放心,你不會孤單的。”棕發男人掀了掀嘴角,扯她出大門。
趁著玻璃旋轉門轉到開口,她被推出門的同時,她回身用力將也要跨出來的他又推回去,旋轉門很快又轉過去,棕發男人一時不防,被轉動中的門推著又轉了一圈,方荷立刻拔腿就跑!
“救命哪!搶劫啊!非禮啊!”方荷把所有想得到的詞都用上了,就見大門口人人迴避。
這年頭說到搶劫,哪個不先護好自己的家當要緊?除了可憐的警衛,他們得趕過來維護房客及飯店方圓十公尺內行人的安全。
“他有槍!”見有人衝過來抓人,方荷及時補了一句。
槍!?
還沒趕到的警衛頓時煞住腳步,立刻掏出手機,打一一○報警!至於已經趕到門口的警衛,則拿起警棍,對著棕發男人劈頭一陣猛打。
“呼、呼、呼!”方荷停下來喘氣,以為自己總算逃過一劫,誰知道下一秒鐘,路邊臨時停車的轎車裡突然衝出兩個人,抓了她就往車裡塞。
“唔──”掙扎不及,車子迅速開走。
凱和麥斯衝出電梯口,奔到大門外,只聽見大家在說著剛才的驚險案,並且有一名身穿白色洋裝的女人被擄走,凱心一涼。
人車喧嚷的夜街中,根本看不到任何黑色的車輛,但是路邊卻有一個掉落的精品袋,裡頭的鞋子掉出袋外,凱立刻跑過去。
“是Fang的,左邊!”抓起袋子,他迅速奔向地下停車場,三十秒後,銀色的跑車衝了出來,速度一點也沒放慢,所有人紛紛閃避,只有麥斯迎向前跳了上去。
咻──銀色跑車頓時消失在街道上。
“該死的車!”
市區速限是六十公里,凱已經開到七十以上,還不時轉換車道,然後邊找機會加快速度,邊詛咒臺北市的黑暗交通。
“該死的十字路口!×的!為什麼紅綠燈這麼多?”
這是麥斯第一次看到風度翩翩、風流瀟灑的凱失控。
“Shit!”
每超一次車,或碰到龜速車、紅綠燈……等等不能加速的狀況,凱就詛咒一次,他從來都不知道凱對“國罵”有這麼深的研究,他一直以為這種事應該是“火”的專利才對!
事實證明,平常不太爆發的人,一旦生起氣來,那真是恐怖得緊。
“凱,你確定沒有追錯方向?”麥斯不得不問。
“沒有,他們還在前面。”罵了十分鐘,凱冷靜下來了,方向盤稍一打偏、油門一踩,輕易又超了一輛車。
“不可能。”依凱這種飆法,他不信有哪輛車可以比他快。
“他們的時速比我快十公里。”
“不可能!”麥斯震驚。
十分鐘後,飆出擁擠的市區道路,在郊區的空曠路段,凱的跑車頓時加速,以時速破百的高速飆行,再五分鐘後,麥斯終於知道為什麼剛剛在市區的擁擠路段,那些人還能以時速高出凱十公里的速度飈車。
因為……他們開的是警車!
第十章
正確來說,是一輛車頂閃著警示燈的黑色四輪傳動房車,喔喔唔的警笛聲一路飆,街道上的行車紛紛閃避,難怪他們能在市區道路橫行無阻。
凱將車開到厲車後方,透過玻璃,他幾乎可以看見在後座的Fang渾身僵硬。
“該死!”他進出一句詛咒,換檔、重踩油門。
他絕對不會來不及!茱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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